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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10 来源: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我办公室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统计数据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发展改革委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人民政府;邮编:244000;电话:0562-289665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要求,我委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关文件发送至各分管领导及负责办公室,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锐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及时性,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等,都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了社会公众需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公开。我2024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3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委未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确保各要素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杜绝因政务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信息等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郊区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各栏目公开情况进行动态化监测,及时做好日常维护更新二是链接重大建设项目领域,通过专栏展示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确保公众对重大项目有全面了解。同时,加强信息更新频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先后参加3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参加1次市级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精心研究部署,适时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对相关栏目进行更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推动形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定期、及时更新。

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效果不理想,解读形式不新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简明问答等方式,不断增强解读效果。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发布文件及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