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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1:10 来源: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文件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现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铜陵市区发展改革委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区人民政府;邮编:244000;电话:0562-28966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共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56条,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价格与收费以及监督保障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办结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来落实、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定期审查机制,加强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完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萧县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要求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一是工作考核。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核要求。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务公开办办公室各项要求,第一时间对照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发布在监督保障栏目中。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委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定期、及时更新。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效果不理想,解读形式不新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委共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19“双化”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基层双化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