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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5 来源: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文旅体局联系(地址:铜陵市郊区,电话:2896982,邮编:24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了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分工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三公经费及部门预算、新闻发布、回应关切、旅游市场监管、公共体育、相关工作总结和规划等方面的信息,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25条,其中基层双化“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累计发布信息20条,2024“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三个领域累计发布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区文旅体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把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利用好、管理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强化保密意识。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落实保密责任,严把信息安全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对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目录及栏目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并对专栏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把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做为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培训。我局召开政务公开会议,布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针对工作中的重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位。二是参加市、区举办的2024“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培训班、依申请公开培训会等,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深刻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高了专业思维及专业素养。本年度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方面、无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提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策知晓度不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专业性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级领域公开目录内容建设要求,逐项对照,按要求公开。二是提高政策知晓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工作运行情况、工作信息、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度,提高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