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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1:19 来源: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府主楼4007层,邮编:244000;电话:0562-2896981,电子邮箱:tljqwl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清单》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申请服务和处理机制,建立接收、登记、批转、办理、答复、存档等全套规范流程。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事项。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发生,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加强信息管理。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二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推进文旅体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三是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根据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果,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建设、维护、优化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分类准确。及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双化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领域)专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文旅系统年终考核,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均合格,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方面、无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改进,解读质量一般且形式单一不够创新二是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不少群众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 改进情况:

一是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压紧压实公开责任,稳步推进各项规划计划落实落地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针对重点公开领域,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尝试以采访、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增强关注度和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