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6:44 来源: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流程,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同时加强内容审核,进一步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围绕本年度目标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公开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内容,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全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93条,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同时还向社会公开了我局的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并通过社会宣传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及标语等其他社会宣传方式,公开疫情防控措施、民法典宣传等中心工作。

二是在区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先后2次参加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培训,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铜陵市郊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两化”专题该领域目录下设置公开事项4个,发布各类相关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在铜陵市郊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二是严格落实《郊区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统计信息、经济运行情况这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及时更新。三是严格把“公开”与“保密”的尺度,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落实保密责任,严把信息安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建设了应急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文化服务等46项主动公开目录,更加全面的向企业及群众提供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推进会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抓好工作部署,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审批把控。对照2020年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送戏下乡、电影放映等基层活动辅助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并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严谨。

(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成公共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按照市文旅局编制确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标准目录的调整完善,同时督促指导基层工作人员配合完成相关信息的报送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良好,经过多次第三方测评,发现有以下几点问题和不足:

一、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

三、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2021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照信息公开范围,结合我局实际,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和规划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网络功能。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加强网站建设,把网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分发挥公开载体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