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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05:52 来源:郊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区应急局信息公开统计数据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郊区政务公开网( http://www.tljq.gov.cn/public/column/3911039?type=4&action=list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691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梳理和整改网站栏目,补充网站信息,突出可读性、便利性。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总计108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设置“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栏目,对我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注重把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栏目分类科学,各项信息全面归集,集中展示;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建立基本目录定期更新机制,细化重点公开内容。发挥政务微信微博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五)监督保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例实施第一年,我局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联络人员,与区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工作合力,通过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工具及时与区公共服务中心紧密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内容。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稳定政务公开队伍。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会,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综合分析2019年度区应急局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量不够多,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尤其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在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方面的公开信息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区应急局将继续对标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规范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上下功夫,推动服务和创新,实现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群企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在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二是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需公开事项的学习和管理,及时按权限公开;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