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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04 来源: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6960;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委通过铜陵市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卫生健康信息241条。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做好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全面推进我区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委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造成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增强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根据有关要求,落实我委工作规范,严格实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开展对历史公文的公开属性重新审核,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强化公开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我委履职依据、机关简介、统计信息、预算决算、权责清单等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栏目的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 

是严格落实整改。认真部署落实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提示单反馈,及时处理,举一反三,进一步查缺补漏,及时消除空白栏目,加强网站相关栏目的更新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力度,丰富网站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载体,将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财政资金、政策解读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数据公开,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

(五)监督保障

我委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严格按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深化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将其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作为我委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全年对标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我单位成绩良好。

2023年,我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更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培训不足导致业务水平不高;二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培训活动;二是增强业务人员的文字功底,切实提高文稿质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