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48 来源: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文件要求,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2022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安排,区卫健委围绕公开栏目,以重点领域信息为核心,以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为重点,以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为重要抓手,全面公开各栏目信息。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02条,常规栏目信息544条,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栏目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区卫健委在公开制度栏目中公开了0项政务公开制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获取、制作、公开程序,根据实时动态及时调整更新已公开的重要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的得以公开。2022年度区卫健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区卫健委重点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全年参与开展栏目反馈问题整改2次,按照国家要求,开设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专题和相关子栏目,按照要求定期发布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委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做好网络建设与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2022年,区卫健委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良好,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区卫健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区卫健委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栏目长时间不能按要求更新内容;二是政策解读栏目解读方式单一,尤其是本级解读较少,且主要是负责人解读;三是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推进较慢,且公开情况问题较多。

改进情况:一是重新梳理栏目信息,召开调度协调会,将重点栏目信息分解科室,定期报送;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办公室审核发文时,凡规范性文件,均要求一并报送解读信息;三是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按照要求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通报,实时更新疫情防控动态,让群众通过权威渠道高效便捷知悉疫情防控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