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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5:33 来源: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铜陵市郊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铜陵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住建局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联系电话0562-2897910;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政策法规、住房保障、危房改造、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共监管等栏目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政府网站。将功夫花在日常,加强政府信息日常发布工作,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提高服务群众便利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申请服务和处理机制,建立接收、登记、批转、办理、答复、存档等全套规范流程。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发生,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整改,修改校正网站上存在的错别字,删除更正错误链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对空白栏目进行填充。

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认真部署落实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提示单反馈,及时处理,举一反三,进一步查缺补漏,及时消除空白栏目,加强网站相关栏目的更新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网站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载体,将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财政资金、政策解读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数据公开,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一方面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评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检自查工作,举一反三,将检查问题下发各股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根据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反馈情况,按月、按季度建立公开监测整改清单台账并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发布。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问题

1.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务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确,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情况。

2.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信息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公开水平。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 围绕涉及全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推进便民停车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停车泊位和充电桩建设,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片区土地、空间资源,有效增加停车位供给,实施“改扩建”停车设施,向地下要空间,向立体要空间,最大限度的建设停车设施,年度建成927个便民停车泊位。

3.创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唱好老旧小区改造“压轴戏”推动江陵小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围绕绿化提升、外墙楼道粉刷、增设停车和健身设施、道路改造、广场铺装改造、建筑外立面整治、路灯维修更换、增设技防设施等项目发力,重点解决基础设施等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顺应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满足居民精神需求,增强居民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