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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9:33 来源:郊区统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 号)文件要求,结合区统计局实际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项内容在铜陵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郊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郊区人民政府3楼;邮编:244000;联系电话:0562-28970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统计工作,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全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为保障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把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及时将局重点信息公开在对应栏目,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95条,其中公开统计分析和月报共32篇,统计领域信息公53篇,开展新闻发布会3次,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有效的保障了公民对统计数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2022年,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着力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和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的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工作考核,按要求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会议,根据区政务公开办测评结果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核要求。二是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三是我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被动性。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具有一定滞后性。三是政策解读质量参差不齐。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质量不高,对政策内涵的解读不到位。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培训交流,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二是积极与相关科室对接,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是主动作为,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