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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00:59 来源:郊区财政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综合各乡镇办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主楼4036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6813;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铜陵市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财政信息434条。重点公开的信息包括: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财政预决算领域等与财政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排查政务公开平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例如每月的惠农补贴发放表,在确保应公开信息予以公开的同时,对涉及的隐私信息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的隐私保护。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明确政务信息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目录、公开要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例如“两化领域问题”中涉及财政预决算领域的部分,做好信息上传、审核、发布各项环节工作,确保财政各项公开内容相关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狠抓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融合。实现访问路径、界面设计、信息标准、展现风格、栏目设置“六统一”,不断增强群众“一键查询,一网通办”新体验;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前端网页与后台发布显示不一致的栏目进行整改,规范化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保障

坚持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工作短板并补缺补差。扎实完成省、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分析原因,逐项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一件销号一件。郊区财政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快速构建起新一轮政府信息发布体系。着力加强短板领域公开水平提升,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回头看活动。在区级政务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培训支持下,查漏补缺,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郊区财政局实施公开透明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路径,着力联通政务与人民群众。同时构建规范化、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体系,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向办事群众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综合服务,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资源优化、方式多元、信息易得的创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财政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较多,不同的栏目具有不同的时效要求,比如“财政资金”、“预决算领域”等栏目要求实时更新,这就让业务人员要做到及时公开,不能存在懈怠心理。坚持“常规内容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凡是权、钱、人和事等方面做到全面公开,例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月报”、“政策性农业保险进度表”、“每月财政收支分析”等等。面对栏目繁多、目录实时更新的情况,业务经办人员在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及时针对所要求的事情进行规范要点的完善,随之调整公开形式,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在区领导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常抓不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科学、运作高效。二、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分析梳理政务,更新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避免出现错敏词汇。三、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远的工作,是一项联系群众的工作,是一项推进权力公开透明的工作,必须要坚持好、维护好、完善好,让政务公开工作在更大的范围发挥更多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