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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郊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郊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62-2866148)。
一、概述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局加强学习《条例》,做到学懂、学透,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充分利用局网站、简报、宣传栏、宣传材料等载体对《条例》立法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交流讨论和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维护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局形成了一种“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告信息;二是为各所、中心购置、更新了电脑和U盘,建立了我局信息交流平台,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情况
我局先后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告知服务制度、效能考评制度、行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每一条拟公开内容都要经过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而后上网公开的程序,并登记造册,不断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工作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