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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7:43 来源:郊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郊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围绕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环保重点工作,继续深化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和治理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68条,其中规章信息0条,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4件、行政处罚8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开展栏目调整。根据上级指引目录,新增“基层两化”栏目,下设“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3个二级目录,13个三级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开展测评整改。认真对待每次测评结果,针对测评反馈问题积极整改,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局政务公开调度机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压实办公室公开责任。二是强化工作保障。认真研究省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分工,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工作落实。三是注重社会监督。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四是深化测评考核。完成4次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工作,并在2021年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等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区生态环境分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发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生态环境信息如“绿色发展”、“生态建设”发布数量不多不够全面;二是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比较单一,图文并茂形式较少,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二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