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郊区周潭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郊区周潭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4:33 来源:郊区周潭镇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 37号)要求,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党政办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郊区周潭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2-20400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潭镇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回应群众关切,扩大群众参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潭镇着力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六个方面打通基层政务公开的堵点、痛点和难点。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南,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总体规划和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接上级政府网站,依据上级政府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以财政资金、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和批准实施和“六稳”“六保”工作为具体抓手,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取得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

针对基层群众申请公开的民生事项,做到即收即办理,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回应群众关切的长效机制。2021年度周潭镇没有收到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分类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晰权力责任边界,在权力事项办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垃圾治理、债权债务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突发事项应急预案等关联到基层政府运行的方方面面发布事项清单,使政府信息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以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先锋网站为统领,实行专人专责,发布各项信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类型,实现以平面媒体为主的传统媒介和以门户网站为主的新兴媒介有机融合,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多元化方向发展,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保障

自觉接受上级政务公开办的日常指导监督,主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或本单位年度预算。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对我镇信息公开平台的考核情况,及时整改并反馈测评结果,不断完善各领域对外公开信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1.是否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2.是否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3.是否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4.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6.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是否能够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1年度,我镇抓实管好政府系统政务经办人,进一步明确经办人职责 ,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在郊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位列各乡镇办中第八名,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1年度,周潭镇政务公开未受到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周潭镇依据
上级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力进行基层政务公开,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统一信息公开途径,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程度不够,基层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第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第三,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兴趣不高。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提升公开效率。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动员部署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解,要求所涉领域责任部门做好报送工作,确保领域内容及时完善公开。

二是规范信息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通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政策图解比例,采用适合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等来宣传政策,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层层把关、规范内容。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确升满意程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使广大群众了解全办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真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周潭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