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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8:56 来源: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全文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62-289665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通过郊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余条。一是细化分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明确任务时限。二是重点做好权责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发布,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5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4条、热点回应8条、其他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和指南,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年内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本着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通过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涉密信息出现。常态化开展敏感词、错别字、无效链接、涉隐信息,无效信息等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300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始终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更新和完善,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保证了社会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政务公开培训情况。2024年度我局共参加4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水平。发布信息源责任表。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按月不定时对本单位各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数量、信息质量等工作指标开展检查,将责任具体到个人,并在单位内部发布通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的作用,对工作不足之处认真整改。2024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改进,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二是涉企信息的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渠道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尽可能以通俗易懂,群众易接受的方式对政策文件加强解读,持续提升涉企政策公开,特别是惠企、助企政策,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广度和质量,加大信息审核把关力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向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