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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科经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09:33 来源: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

铜陵市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以及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62-2896655;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九十余条,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3条,规划计划2条,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信息6条,招标采购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12条,新闻发布会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4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5条,重点领域信息4条。2023年我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郊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依照《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二是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明确信息来源,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网站内容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确定专人维护。二是优化政务公开目录设置,根据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细化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三是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按规范格式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监督保障。

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协作配合,明确信息发布员、审核员,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的能力,保障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同时,我局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明确责任要求,强化工作落实。

     郊区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社会评议结果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稍弱;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
     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不佳;
     四是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解读不够全面,解读方式、方法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对现行的政务公开制度和要求进行集中学习,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促力度,对需要进行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采取图解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咨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方法和途径的创新,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方面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督查,公开的内容不断深化,形式日趋丰富,质量和效果逐步提高,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