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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铜陵市郊区教育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务中心1号楼2015室;邮编:244100;联系电话:0562-28909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郊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郊区教育局以创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目标,全方位、及时精准的公开教育信,及时、准确发布教育相关信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依法发布主动公开内容324条,包括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应关切等事项,全面公开了郊区教育局全年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工作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权利。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郊区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全年无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局党工委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经办人员具体落实,以郊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按时按质做好政务公开的更新,及时查漏补缺,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政务公开整改落实,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内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管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组织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及时召开局办公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知识,不断提高依照条例、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强化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局内部干部职工考核评价一项指标,定期统计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及信息公开办理情况,加强对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及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对照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我局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郊区教育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与政务公开要求还有距离。一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质量还需提升。
改进措施:2024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区政府网站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同时做好对辖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实现各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