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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1:59 来源: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综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5号楼北侧20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0060;邮政编码: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认真学习、统筹兼顾、抓住重点、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管理和服务公开。为推进我局机构设置、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以及群众办事等事项信息公开,我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按照规定格式更新完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信息,编制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梳理我局权责清单目录26条。

2.围绕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发布农业农村局领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利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共9条。

3.围绕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汛预警、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信息。坚持做好汛期防汛、恶劣天气提示等工作的信息发布;二是积极宣传各项灾害应对处理的措施和方法指导信息,提高公民对农业相关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全年共发布应急管理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并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公开属性,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四)平台建设。根据《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网站功能与业务职能的有效融合,推动网站提质增效。2021年以来我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设置“涉农补贴”栏目共发布71条。

(五)监督保障。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测评情况为依据,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良好。对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通报督查制度,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强化学习培训。根据要求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加强了对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目录的了解,遵循三审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持续强化舆论引领。2021年我局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应网民诉求,主动化解网络负面舆情,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确定责任主体。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涉农补贴目录范围,要求责任科室负责提供专栏内容,保障栏目内容准确有效公开。二是坚持常态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涉农补贴领域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两化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共发布涉农补贴领域信息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涉农补贴和回应关切方面存在不够及时的问题有待更进一步;二是主动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加强政府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