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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1:45 来源: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年度统计报表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以来根据《郊区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 年版)》,我局共公开信息计349条,政策法规栏目11条,规划计划栏目1条,财政预算栏目3条,精准扶贫10条、其他公开栏324条。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0条。

(三)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单位门户网站公布信息情况。2020年以来,我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49条,其中涉农补贴20条、行政权力运行21条、农机购置补贴25条。根据《郊区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专栏建设。

(四)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夯实能力基础。组织各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理论和实践水平。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智能化助力政务公开,强化系统集成,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百姓获取信息更加方便。

(五)监督保障。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牵头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等,开展多种形式评议方式,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加大政务公开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通报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等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2020年我局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无。 

(六)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坚持按季度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涉农项目资金、扶贫、涉农政策落实等信息。

(七)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及时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栏目目录等信息,完善相关公开制度。

(八)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公开透明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路径,全力打通政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实现资源更优化、方式更多元、渠道更畅通、信息更易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范围还不够全面。

三是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创新解读方式单一等问题。

改进情况: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强化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要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要加强学习。针对日常监测和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调研和指导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强化工作落实。组织业务培训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2020年没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