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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K16452795H/202407-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02 发布日期: 2024-07-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11:18 来源: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郊政办〔202412

 

 

关于印发《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72


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郊区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突出项目论英雄、发展排位次、成效定奖惩的鲜明导向,优化激励和担当机制,推动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法步骤

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直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工作小组,分阶段抓好组织实施。

(一)目标设定。承担考核任务的区直有关单位要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并严格依据考核规定实施考核。

(二)部门审核。考核指标、加减分项审核提供单位有多个的,根据职责分别提供评分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程序要求。每年3月份,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考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区经开区按照考评要求报送自评材料。每年4月份,考评工作小组组织对考核内容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统计监测数据的,一经查实,该项得分按零分处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各数据提供单位把关不严的,予以通报批评,视情追究责任。

(四)结果评定。每年5-6月份,区发改委将考评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区经开区)园区内统计核定数据范围。

三、计分方法

1.考核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各项指标设置相应分值。单项目标得分=单项目标设定分值×得分率。

2.量化指标。指标完成50%以下的,该项指标按年度实际完成比例的50%计分。完成50%()-100%的,按年度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完成100%以上-120%()的,按最高110%的得分率计分。完成120%以上的,按最高120%的得分率计分。

四、指标体系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铜陵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区经开区综合考评指标两个部分组成。

(一)铜陵市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根据市对区经开区考核结果,按照市级得分50%折算分值。

(二)区经开区高质量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核心指标、加减分指标、重要否决指标,按照区级得分50%折算分值。

其中,重要否决指标包括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重大环境事件、统计造假,分别由区委政法委、区应急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统计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考核并提出意见,如涉及按每项扣5分处理。

五、绩效系数

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与区经开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联系挂钩。其中区经开区年度工资总额=全区工资总额基数(以上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平均收入为标准核定基数,区人社局核定)(不含相关政策执行的车补、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系数×人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核定),绩效考核系数对应相应的考核分值。区经开区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工资总额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备案后执行。

根据区经开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P),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系数(K)。

得分P

P110

105P<110

100P<105

98P<100

96P<98

94P<96

92P<94

90P<92

87.5P<90

85P<87.5

82.5P<85

80P<82.5

77.5P<80

75P<77.5

72.5P<75

70P<72.5

P<70

系数K

2.5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

0.8

六、约谈调整

进一步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对区经开区在市级考核中排名末位且全省位次后退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排名末位且全省位次后退,建议对其相关负责人予以调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郊区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办法 (试行)》(郊办〔202115号)即行废止。

 

附件:郊区经济开发区2024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郊区经济开发区2024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别

序号

  

2024年目标

分值

考核牵头单位

备注

1

双招双引

招商综合目标考核(运用招商引资单项考核结果),人才工作根据区委人才工作局季度赛马考核指标落实工作,年度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少于10人,江淮英才计划申报入选不少于1个。

28

区商务局

区委组织部

按次序分别为253分  

2

项目、投资、长三角一体化

1.根据重点项目单项考核目标设置。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88%3.省际合作园区引进项目不少于1个(0.5分),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0.5分),长三角招引项目不少于6个(0.5分),投资总额不少于20亿元(1分),且年度完成投资不少于1亿元(0.5分)

24

区发改委

按次序分别为11103分 

3

规工产值增幅、工业投资增幅、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为企服务相关考核

85%85%10户、6户、60户、为企服务第三方评估及日常工作等方面综合考评情况。

23

区科工局

按次序分别为654323

4

预算收入

2.3亿元

10

区财政局

 

5

标准地

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

土地集约利用

1. 标准地出让达到100%0.5分,不足100%每宗地扣0.25分,扣完为止);

2. 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1.21分,不足1.2的每宗地扣0.25分);

3.土地集约节约排名(1.5分,以上年度排名为基数,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前进3名得0.5分,前进6名得1分,前进9名得1.5分)。

3

区自规分局

 

 

6

党建

按全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最终结果赋分(0.5分);经开区党工委按要求召开述职评议会(0.5分);党组织标准化建设(0.5分);2024年度发展党员6名(0.5分);.非公党建,按照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15条措施进行考核(10分)

12

区委组织部

区委社会工作部

 

1

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对区经开区年度总体工作评价,最高加减不超过2分。

 

区发改委

 

2

以上一年度市级开发区考核排名为基准,每进一位加1分,每退一位减1分,连续两年排名第一或第五的第二年加1分或减1分,最高加减不超过2分。

区发改委

 

3

当年每完成1个固投10亿元以上新开工制造业项目且年内完成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达10%以上,加0.5分。最高加3分。

区发改委

区科工局

 

4

重大事项交办完成情况,每个加减0.5分。最高加减不超过3分。

区发改委

 

5

启动横港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并招引2家企业落地园区加1分。

区发改委

区商务局

区自规分局

 

6

中央预算内资金每争取1000万元加0.1分,最高加3分。

区发改委

 

7

获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文通报表扬的加5分,获国家部委办局、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的加3分,获省直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加1分。

区发改委

区人社局

 

重要

否决

指标

1

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重大环境事件、统计造假重要否决事项,如涉及按每项扣5分处理。

 

区纪委监委

区委政法委

区应急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