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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老洲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36 来源:郊区老洲镇 字体:[ ]

铜陵市郊区老洲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tljq.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show/3712.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老洲镇党政办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2-299302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郊区老洲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现将我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郊区老洲镇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常态化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702条,其中基层两化领域259条、重点领域224条、回应关切13条、政策解读5条、监督保障18条、惠民惠农资金71条等,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郊区老洲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依申请公开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回复的专业精准度。2024年度郊区老洲镇共受理1件公民依申请公开内容,予以公开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借助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核机制,对拟发布内容进行严谨细致的筛查,确保无一涉密或敏感信息泄露,牢牢把控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阀门。二是深入贯彻执行2024年度政务公开的年度计划,细化形成任务清单与问题对照表,实施跟踪督导,促进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地。三是对测评结果及监测检查中反馈的涉密涉敏问题以及典型错别字等瑕疵,立行立改,整改及时,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政府门户网站确立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渠道,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体系建设,致力于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以促进政府行政运作的透明度与效率。并于镇村公示栏衔接公开政府信息,以便群众知晓与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信息审查机制。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二是定期公开目标任务达成情况。按照年初的目标任务,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落实到人,责任到人。2024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式较单一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我镇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