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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铜办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邮编:244000,联系电话:0556-40650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铜办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
我办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本年度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府领导、机构职能信息32条,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信息29条;财政资金信息27条;应急管理信息13条;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公众关注热点55条;美丽乡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122条。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食品药品监管等21个栏目179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2023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
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积极推进安庆矿区办事处人民政府网站建设, 政务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管理科学、运维规范、监管有序。 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工作阵地。
(五)监督保障
我办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督办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按时完成区政府办的不定时抽查检测整改要求,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公开内容进行自我检测,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常性对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开展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提升村居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2023年安铜办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安铜办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安铜办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准确,政务公开网站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对各部门、村培训效果不佳,部分经办人员上报信息时出现未隐藏隐私信息、信息发布不全等问题,有的部门对于工作职责认识不清,不催促不上报,填报信息的主动性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落实整改: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群成员,每月按时在群内发布待上报信息清单,如出现未按时上报的情形,及时了解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闭环管理、监督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将责任细化到人,为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办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双化”工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为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对照公共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目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稳步推进“双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