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郊区陈瑶湖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2:59 来源:郊区陈瑶湖镇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 37号)要求,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报告主要包括:2021 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党政办联系(办公地址: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2-2931008)。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郊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优质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部门信息收集速度与发布准度、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以新姿态全力打造政务公开镇级优秀样本。现将我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镇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2021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更新的信息有789条,依申请公开0条。主动公开信息同比增加54%。2021年我镇在信息发布质量、发布准确度、发布及时性、发布涉及面等领域有显著提升。在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四,取得了新成绩。

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并重视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2021年我镇发布政策公开类信息14条,行政权力公开类信息21条,财政资金公开类信息88条,应急管理公开类信息105条,政策解读公开类信息19条,重点领域公开类信息(包括生态、教育、征地补偿、危房改造、文化、法律、扶贫、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美丽乡村等)318条,回应关切公开类信息19条。(政务信息发布数据分析如图所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镇统筹协调,切实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并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模式。采用“探针型”对接模式,经领导授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直接对接相关部门信息管理人员,一次性告知部门次月所需公开信息,减少部门信息收集频次,缩短信息收集时间。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在政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样化信息公开模式,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明确专人管理,依法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财政资金、行政权力等领域信息。二是充分发挥线下阵地的宣传作用。利用政府的公开栏、政务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浏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外部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三是建立社会评议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保障群众依法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年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群众评价良好。五、工作考核情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强化督促指导。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一是集中宣传。利用政府公开栏、政务服务大厅等阵地对新条例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深入学习。组织各机构、各站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全面推行基层标准化规范化

对标市、区政务公开系统,统一各领域信息公开标题格式。对待发布信息的信息时效性、附件有效性、内容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设教育信息,生态环境等领域,扩大信息发布面。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接收公众申请,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定期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数据资源中心等部门进行对接,了解政务公开最新情况和镇本级需改进的方向。创新联合工作模式,开通信息互通渠道,定期与优秀政务公开乡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探讨工作模式,共同收集信息,互相审核已发布内容,大幅度缩短信息收集时间,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减少已发布信息内容错误频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现阶段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国办对政务公开的要求理解不够透彻,政务公开栏目不全,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整改汇总资料时间仍可提高。对此,我镇将对症下药,对存在问题进行精准整改与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工作模式。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学习会,对于国办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进行深入学习,编制《政务公开资料收集一览表》,按月对接留档,做到“线上有公开,线下有台账”。

二是对标优秀,提高自身站位。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评。对于资料汇总时限进行规定,超过时限将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催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