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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0U067252/202403-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文号: 郊卫〔2024〕31号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4:59 来源: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现将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2024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2.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3.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4.2024年铜陵市郊区孕产妇保健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5.2024年铜陵市郊区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6.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7.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8.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执行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315

附件1

 

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

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与效果,保证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慢性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和要求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工作目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动态使用率≥70%以上。根据慢性病筛查管理需要,35岁及以上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更新率≥35%(三年内更新100%)。

2.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3.建档方式与途径

3.1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

3.2 居民健康档案可以在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填写相应记录;也可通过入户服务、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专项档案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每份档案应做到个人信息及相应体检信息齐全,信息准确、体检真实。

4.档案的新建、更新、使用与维护

4.1新建 根据服务对象不同的年龄段分布,分别采取上述不同方式与途径建立,新建的纸质档案要及时录入电子系统,保持电子与纸质档案一致。06岁儿童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其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

4.2 更新使用 居民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并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每年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动态使用率达70%以上。档案更新时应做到和本人一对一见面,其中一般居民更新时,要开展必要的一般居民健康体检(或收集服务对象在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的年度体检资料),更新内容必须包括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吸烟状况、联系方式等重要指标,严禁出现空号、错号现象。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3 维护 主要为确保在管档案信息完整、准确,通讯畅通,对死亡、迁出、失访等档案,均需记录日期。原有纸质档案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的保存年限、方式负责保存。

5.相关要求

5.1 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居民健康档案更新是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新建、更新居民健康档案的同时要广泛宣传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及重要意义,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并主动支持配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5.2 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每个行政村(社区)要摸清辖区内居民居住情况,制定居民健康档案更新工作计划安排,以门诊就诊、入户或相对集中等方式完成辖区内档案动态管理和一般人群居民健康档案更新。

5.3多途径开展服务,提高档案使用率。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开展一般居民档案更新管理,进一步提高慢性病的发现率。电子档案动态使用情况和一般人群更新登记表作为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凭证和兑现工分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

5.4 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更新、使用和管理使用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实现与日常就诊、咨询相结合,完成档案的新建和更新工作。

5.5 在建立、管理、使用健康档案的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涉及居民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

1.服务对象及目标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2%以上,老年人体检完整率≥8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0%

2.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指导。

2.1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2 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3 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心电图监测、腹部B超(肝胆胰脾)。

2.4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5 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根据不同体质辨识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3.工作要求

3.1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健康档案标准和老年人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执行,积极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检查工作。各地要对参与健康检查人员和建档人员一年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确保健康检查和建档工作质量与水平,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导,确保工作满足建档和健康检查的要求。

3.2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检查的具体实施单位,各单位要合理设计告知程序、便捷健康检查流程、人性化健康检查环境,统一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高质量地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将健康检查与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结合起来。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居民健康档案。对于已纳入相应慢性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3.3开展年度健康检查时可一并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检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健康评价,并结合健康教育将结果反馈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及时规范地反馈体检结果将作为老年人健康管理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3.4根据体检对象的特点,健康体检主要采取在卫生院集中预约体检为主,社区卫生服务站选择体检单位以就近、方便、老年人自愿为原则。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选择一体化管理的乡镇级医疗机构作为体检单位,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对象可以开展上门体检。

3.5 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档案建档工作中的作用,要求各村卫生室积极主动协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辖区老年人体检工作。

3.6 各医疗机构要与各乡镇卫健办形成合力,利用横幅、LED屏、宣传单、智医助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参检对象了解健康体检工作,主动积极参与。

3.7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健康体检为契机,完善修正居民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同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更新参检人员健康状况、生活方式,同时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工作,按两卡制要求上传体检数据,已完善体检数据上传环境的医疗机构将体检数据上传至公卫平台,未联通的医疗机构需要手工录入体检数据,并上传辅助检查照片附件,上传数据一定要真实有效完整。

(三)慢性病管理

1.高血压患者管理:

1.1高血压患者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对有以下六项指标中的任一项高危因素的人群,建议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

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一是血压值为130~139mmHg/85~89mmHg;二是超重或肥胖,和(或)腹型肥胖,超重:28kg/m2>BMI≥24kg/m2;肥胖:BMI≥28kg/m2,腰围:男≥90cm2.7尺),女≥85cm2.6尺)为腹型肥胖;三是长期膳食高盐;四是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2两);五是年龄≥55岁;六是高血压家族史】。

1.2高血压患者随访评估: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和随访评估,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一是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 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二是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三是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重指数(BMI)。四是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五是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1.3分类干预:一是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张压<90mmHg,其中≥65岁老年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 mmHg以下,如果能耐受,可进一步降至140/90mmHg以下;一般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病患者的血压目标可以在140/90 mmHg基础上再适当降低)、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二是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三是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经上级医院诊治病情稳定后,再转入正常管理。四是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供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1.4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参照1.11.21.3执行。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2.1糖尿病患者筛查:对工作中发现的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要求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2.2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对确诊的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监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一是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7mmolL或血糖≤3.9mmol/L;收缩压≥180mmHg /或舒张压≥110mmHg;有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分钟);体温超过39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二是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三是测量体重,计算体重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四是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五是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2.3分类干预:一是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3个月内进行随访,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二是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三是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四是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供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2.4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内容参照2.12.22.3执行。

3.工作要求

3.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每月按时向卫健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掌握辖区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3.2 村卫生室按要求做好两病筛查工作,建立慢性病规范化档案,定期随访、诊断、治疗制度,确保慢性病管理和序时进度落到实处。利用签约式服务保持与上级医疗机构协调沟通,长期、全面、有效推行双向转诊,实行基层首诊是必要条件和制度保证。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工作目标

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管理率≥95%,规律服药率≥95%,检出率达≥4.6‰

2.实施内容      

2.1 患者信息管理。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2 随访评估。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随访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执行,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间隔不得超过90天),每半年最少面访1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 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2.3 逐步建立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及时进行信息交换和情况报告,做好协同随访,加强与当地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疾病患者,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地保障。

2.4 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至少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2.5 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3.工作要求

3.1 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2周内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诊的患者, 联系精神专科医师进行相应指导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3.2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 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2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未达到稳定者,应请精神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时随访。

3.3 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 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3.4 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3.5 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门的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辖区项目实施。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考核细则(系统考核)

(乡镇、村通用)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考核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数据资料来源

居民健康档案

100分)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20

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

2、常住居民数;(系统维护的人口基数)

1.得分=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20分;

2.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考核得满分;

3.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考核得0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35

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

1.健康档案使用率:动态使用率≥70%,得满分;

2.得分=健康档案使用率/70%×35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一般人群更新体检

20

健康档案信息完整,必有血糖检测

1.一般人群更新体检合格率=一般人群更新体检合格数/一般人群更新体检总份数×100%

2.得分=一般人群更新体检合格率/90%×20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健康档案合格率

25

健康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合格,具备对居民开放的条件。

1.健康档案合格率:档案合格率≥95%,得分=健康档案合格率/95%×25分;                 

2.档案合格率≥95%得满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考核细则(系统考核)

(乡镇、中心、村站通用)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考核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数据资料来源

高血压患者

管理

100分)

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性

45

辖区内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已获得健康管理规范质量。

每个乡镇或服务站抽10份,核实电子档案规范性(转诊、随访次数、随访表空项、错项)

1.高血压核心(无血压值、无血糖值、无转诊等):扣4.5分;

2.非核心(身高、体重、腰围等一处错误或不规范):扣1.5分;

3.全部规范得满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高血压患者

规范管理率

15

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年度内获得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健康管理率,反映乡镇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数量

1.得分=抽查系统中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2%×15分;

2.抽查系统中的规范管理率≥62%,得分=15分;

高血压患者

控制率

20

反映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效果,每个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10份规范管理的健康档案,通过档案记录考核服务效果。

1.得分=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45%×20 分;

2.控制率≥90%,且无两周随访、无转诊记录,本项为 0 分;

35岁及以上

人群测量血压

10

35岁及以上人群测量血压率=35岁及以上人群测量人数/35岁及以上建档人数。

1.35岁及以上人群测血压率达90%,得分满分;

2.测血压率达90-80%,扣2分;

3.测血压<50%以下不得分;

真实性

10

每个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查10份年内接受规范健康管理的档案,主要采取电话核实真实性(随访真实性、体检真实性)

1. 1份不真实:扣5分;

2. 2份不真实:扣10分;

3. 3份以上:整个项目不得分;

4. 遮挡姓名性别、不清楚、伪造辅助检查单为不真实;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考核细则(系统考核)

(乡镇、中心、村站通用)

一级

指标

二级评价

指   标

考核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数据资料

来  源

糖尿

患者

管理

100分)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性

45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已获得健康管理规范质量。

每个乡镇或服务站抽10份,核实电子档案规范性(转诊、随访次数、随访表空项、错项)

1.糖尿病核心(无血糖值、无高血压值、无按压足背、无随访、无转诊等):扣4.5分;

2.非核心(身高、体重、腰围等一处错误或不规范):扣1.5分;

3.全部规范:满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5

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年度内获得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健康管理率,反映乡镇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数量。

1.得分=抽查系统中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2%×15分;

2.抽查系统中的规范管理率≥62%,得分=15分;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20

反映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效果,每个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10份规范管理的健康档案,通过档案记录考核服务效果。

1. 得分=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41%×20 分;

2. 控制率≥90%,且无两周随访、无转诊记录,本项为 0 分;

真实性

20

每个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查10份年内接受规范健康管理的档案,主要采取电话核实真实性(随访真实性、体检真实性)

1. 1份不真实:扣5分;

2. 2份不真实:扣10分;

3. 3份以上:整个项目不得分;

4. 遮挡姓名性别、不清楚、伪造辅助检查单为不真实;

 


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保健管理考核细则(系统考核)

(乡镇、中心、村站通用)

一级

指标

二级评价

指   标

考核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数据来源

老年人

健康

管理

100分)

老年人健康

管理率

30

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及管理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100%的视为不真实,不得分。62%及以上为满分;

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3.得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2%*30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

老年人健康

体检表规范性

30

1、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整指:建立了健康档案、年内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及辅助检查上传完整性;

2、每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查10份年内接受健康管理的档案,通过档案记录核查、考核服务规范性和质量

1.老年人体检表填写规范,无错误出现,得满分;

2.老年人核心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八大项内容)缺项或错误扣3分;

3.老年人非核心项目(体重、身高、腰围等一处错误或不规范):扣1分;

真实性

 

30

每个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查10份年内接受规范健康管理的档案,主要采取电话核实真实性

1. 1份不真实:扣15分;

2. 2份不真实:扣30分;

3. 3份不真实:整个项目不得分;

4. 遮挡姓名性别、不清楚、伪造辅助检查单为不真实;

 

满意度

10

每个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查10份年内接受规范健康管理的档案,主要采取电话随访,核实满意度

1. 1人不满意:扣2分;

2. 2人不满意:扣5分;

3. 3人不满意:不得分;

 


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考核细则(系统考核)

(乡镇、中心、村站通用)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考核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数据资料来源

老年人中医药管理

100分)

老年人中医药

健康管理服务率

70

1、必须是参加年度体检老年人的档案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居民服规范数量,按系统里统计

1. 老年人中医药规范管理率;

2. ≥80%及以上得满分;

3. ≤80%:扣10分;

4. ≤70%-60%:扣20分;

5. ≤60%-50%;扣30分;

6. ≤50%以下不得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老年人规范性

30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2、老年人中医保健指导

3、老年人中医行为干预

4、每乡镇或服务站随机抽查10份年内接受健康管理的档案,通过档案记录核查、考核服务规范性和质量

 

1. 3项项目,每一项1分,填写规范得满分;

2. 填写1份错误:扣1分;

3. 如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6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考核细则(乡镇)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考核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数据资料来源

严重精神疾病管理

项目

100分)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面访及体检情况

45

1.基本公共卫生进展报表及国家平台数据及纸质档案数量一致,随访记录表及时、准确、规范。纸质档案编号完整。

2.报告患病率()=在册患者人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数×1000‰≥4.6‰

3.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95%

4.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及宣传活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

5.体检率(%=体检患者数/在册患者人数×100%≥85%

6.面访率(%=面访患者数/在册患者人数×100%≥95%

1.报表和电子档及纸质档案一致得满分。不一致扣5分;

2.报告患病率得分=抽查报告患病率/4.6‰*4分,4.6‰以上得满分;

3.规范管理率得分=抽查规范管理率/95%*10分,95%10分,每上升1%1分,共15分;

4.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及宣传活动按时完成得4分;

5.体检率得分=抽查体检率/85%*4分,85%以上得4,每上升1%0.2分,共7分;

6.面访率得分=抽查面访率/95%*5分,95%以上得5分,每上升1%1分,共10分;

上网查询和审核报表相结合,电话核实及查阅纸质档案相结合,

2.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服药率和规范服药率

15

1.在册患者服药率≥95%,规律服药率≥95%

2.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5%,规律服药率≥95%

1.服药率得分=抽查服药率/95%*5分,95%以上得满分5分;

2.规律服药率得分=抽查规范服药率/95%*5分,95%以上5分,每上升1%1分,共10分;

上网查询和查阅纸质档案及电话核实相结合。

 

3.质量

控制

20

1.患者持续状态(持续关锁病人、持续危险等级3级以上、持续病情不稳定)跟踪管理情况,知情同意未随访情况;

2.基础信息完善情况;

3.健康体检知情同意情况;

4.用药真实情况;

5.信息流转接收情况。

1.持续状态和知情同意未随访无跟踪及反馈扣4分;

2.基础信息不完善扣4分;

3.健康体检无知情同意书扣4分;

4.用药不真实扣4分;

5.信息流转不及时接收(超过5个工作日)扣4分;

以上1例扣1分,扣满4分为止。

在抽查的档案中核查纸质和电子档案持续状态、知情同意未随访跟踪核实及和市区主管部门对接情况,核查基础信息完整情况,核查健康体检知情同意情况。电话核实面访及用药真实性情况。

4.信息

交换及

推送

20

与综合管理小组及关爱帮扶小组例会、信息交换情况。

无综合管理小组或关爱帮扶小组成立相关文件扣4分;无例会、信息交换记录扣16分,少一次扣3分,信息交换无双方签字扣2分;发生肇事肇祸无信息交换或推送,一次扣8分;

查阅综合管理小组或关爱帮扶小组成立文件,抽查失防和非在管理人员,查看信息交换记录。


附件2

 

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我区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辖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为目标,以两卡制为主要考核方法,统筹健康教育资金,注重质量,提高效率,着力细化区、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网络的权责。居民健康素养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覆盖率达到100%;学生、普通(城区)居民、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85%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健康教育内容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中的健康教育目标任务。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结合规范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内容:

1.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户外宣传、智医助理宣传、医疗机构内宣传、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2.加大中、小学生的健康知识普及率;

3.增加对重点人群健康教育的力度:主要是老年人、慢性病人群、传染病管理人群、流动人口、留守儿童;

4.加强住院患者的健康教育的宣教力度;

5.发放《健康素养66 条》到区机关、各镇(街道)、村(社区),向全区居民推广、宣传和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注重中医药科普宣传。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栏、讲座、咨询等活动中,开展一次中医药科普宣传,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疗的基本知识。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扎实推进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2024年健康教育主要工作内容做好本辖区内健康教育的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根据计划进行分季度督导、考核、验证。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要将印刷资料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重点向孕产妇、儿童、住院患者、慢性病及特殊人群发放。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宣传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不少于6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4平方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 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 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每年宣传栏内容更新不少于6次;遇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及社会活动时临时增加版块内容。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利用美好乡村建设契机,将居民健康素养等方面内容融入美好乡村内涵建设中去,如设置文化墙、健康书屋等。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围绕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等,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工地、广场等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其中需开展结核病日、艾滋病日、全民营养周和4次慢性病主题日宣传)。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开展进社区、村、家庭、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六进活动,继续以学校和社区健康教育为主,各村卫生室负责组织,上报培训计划到卫生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区、乡(镇)等上级机构联合开展讲座。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防控知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年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其中需在辖区学校开展不少于6次、本辖区全体医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讲座要有讲稿、签名册、照片(不同角度3张、要清晰、有时间、有宣传主题)、培训效果评估等相关台账资料。鼓励开展妈妈课堂等专项健康教育活动。

6.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各基层医疗机构在提供门诊医疗、住院患者医疗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宣教,并纳入考评。

7.开展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开展3类以上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和知晓率调查,开展辖区居民满意度调查,有方案、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效果评估内容。

8.建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

1)在一些主干道设置大型户外健康教育宣传标语;

2)通过健康类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微信群、QQ群等)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3)发挥电子显示屏宣传作用,各医疗机构要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健康知识。

4)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

(三)提升健康教育能力

1.强化健康教育从业人员培训。针对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乡镇卫生院开展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

2.开展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纽带作用,提供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及时发现辖区服务对象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项目主管单位每半年不少于1次到基层指导,基层项目执行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服务,鼓励各基层项目执行单位创新健康教育方式,采用本地化的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宣教内容,让群众乐于接受。    

三、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项目的实施、审核、考核等工作,包括制订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审核管理等。各乡镇根据要求应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2.传染病、慢性病、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与整体推动相互结合,区疾控中心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拟定健康教育计划,交由健康教育项目执行单位统一实施,并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在辖区居民提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对完成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文字、图片)于当月月底之前录入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四、经费管理

1.经费筹集。健康教育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由各级财政共同保障。

2.列支范围。健康教育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制作、大众媒体宣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发放、宣传栏更新、健康教育讲座、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等)、健教实物宣传、效果评价、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知晓率调查、满意度调查、创新举措奖励(妈妈课堂、文化墙等)等。

3.补助标准。2024年在健康教育经费总额内按绩效考核进行分配。

五、执行时间

202411日至20241231日。

六、监督考核

(一)考核要求:区疾控中心对铜陵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乡镇完成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在每月1-10日进行审核工分值,按时对机构开展项目进行系统(铜陵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审核工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运行质量系数的主要依据,质量系数作为负性评估因素,通过质量系数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质量系数范围为01.0,绩效考核结果全部达标的质量系数为1,考核后根据实际结果,得出相应质量系数,对同期应得工分值予以校正,得到校正后工分值。

(二)督导考核内容:详见铜陵市郊区2024年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城乡重点人群、居民及医务人员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4.健康教育创新情况;

5.居民满意度等;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录入情况。

   

附:1.健康教育服务流程

 2健康教育考核标准


1

铜陵市郊区健康教育服务流程

 

 

 


2

2024年郊区健康教育考核评分标准(100)(乡镇、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考核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一、服务

保障

10分)

1.1年度健教工作计划和总结

1

计划内容切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和时效性,计划和总结各0.5分。

查看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1.2每年开展专兼职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健教经费使用情况

2

成立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接受专业(健教)培训、举办健教培训时间≥8小时,1分;健教经费使用情况有记录得1分。

查看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1.3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和居民满意度调查

7

未开展不得分,开展3种人群、3种内容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知晓率达80%以上,得5分;知晓率每降低10%1分,扣完为止; 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有方案、总结评价等资料得2分,资料不完整,得1分;未开展或无总结评价,0分。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查看资料、复核调查结果

二、创新 举措

10分)

2.1规范要求外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10

开展各种互动式健教服务,不拘泥于一种形式,每项活动每年开展6次以上,得6分,开展1次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查看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现场查看相关资料

设置文化墙、户外大型宣传标语等宣传时间每年达6个月,得4分,开展未达宣传时间,得2分,未设置0分。

查看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和实地查看

三、服务数量和质量(80分)

3.1向辖区居民,提供健教材料

12

每年至少印制3种宣传材料,得3分;免费提供子)至少有1种为中医内容,得3分,少1种扣0.5不少于12种平面材料(包括折页、处方、小册分,扣到0分为止;每年播放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得6分,少1种扣1分。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和现场查看,音像材料站/村不做要求

3.2设置健教

宣传栏

15

中心/卫生院不少于4m2,站/卫生室不少于2 m2,得3分;每2月更新一次,得6分;更新次数少一次扣1分;内容图文并茂、信息准确、有统一标识、有保护措施、平整无褶皱、位置合理,各得1分。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实地查看1个社区卫生中心/站或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3.3开展公众

健康咨询活动

9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9次,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咨询安排经过需求评估或围绕卫生主题日开展、档案完整(宣传横幅、主题展板、参加活动人数)每次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3.4举办健康

知识讲座

36

中心(站)/卫生院(室)按要求完成任务,少1次扣3分,扣完为止;档案记录完整,讲座有计划、师资团队、有测试、有签到表,每次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3.5开展个体化

健康教育

8

开展了门诊健康教育或上门访视健康教育,指导有针对性、行为建议具体,4分;指导意见清楚地书写在就诊本上,书写规范、通俗易懂,4分。未开展、无针对性、没有记录0分。

查看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和随机拦截5名门诊患者询问,查看就诊本。


3 

2024年郊区健康教育考核评分标准(100)(村、站)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考核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一、服务保障 (10分)

1.1年度健教工作计划和总结

10

计划内容切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和时效性,计划和总结各5分,计划总结中要具体包含说明参加上级相关知识培训情况和健教经费使用情况,少一项扣2分。

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抓取文字记录

二、服务数量和质量

90分)

2.1向辖区居民,提供健教材料

10

免费提供不少于12种平面材料(包括折页、处方、小册子)至少有1种为中医内容,得3分,少1种扣1分,扣到0分为止。

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抓取照片记录

2.2设置健教宣传栏

14

/卫生室不少于2 m2,得2分;有统一标识、有保护措施、平整无褶皱、位置合理,每次少一项扣1分;每2月更新一次,更新次数少一次扣2分,扣到0分为止。

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抓取照片记录

2.3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60

2月举办1次,少1次扣10分;档案记录完整,讲座有计划、师资团队、有测试、有签到表,每次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抓取文字和照片记录

2.4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6

针对重点人群开展了门诊健康教育或上门访视健康教育,指导有针对性、行为建议具体,3分;指导意见清楚地书写在就诊本上,书写规范、通俗易懂,3分。未开展、无针对性、没有记录0分。

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抓取数据


附件3

 

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卫妇社秘〔2014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适龄儿童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及时率达90%以上。

2.实际建卡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肝、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流脑、乙脑监测指标达到国家卫健委的要求。

二、执行时间

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在 20241月至202412月实施,20241010日前上报项目截至9月底执行情况,次年2月底上报年度总结。

三、项目内容

 1.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1)服务对象: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外来流动儿童居住满三个月以上。

2)免费范围:所有与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项目均免费,如免收建卡、建证、注射、注射器、接种前问诊等费用。不得强行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同时接种第二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时搭收体检费等任何费用。

3)服务内容

通过各种途径按月对辖区新生儿进行摸底登记,并及时为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儿童出生一月内及时建证率95%,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采取预约、智医助理、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疾控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4)其他相关工作

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接种完成后要填写《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和接种等数据。

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2.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

1)疾病监测: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下发的有关方案,区疾控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开展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疾病监测工作。

2)培训与督导

培训:区疾控中心每年培训一次,培训对象为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

督导:年度内区级开展4次。

3)印刷与宣传

印刷:区疾控中心负责印刷和发放接种单位使用的预防接种资料,包括《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接种通知单和告知书》、《预防接种门诊日志》、条形码及其他工作表格等资料,其模板及技术参数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宣传:区疾控中心利用报纸、网络等多媒体形式开展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宣传;各乡镇办(社区)利用QQ、微信、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本辖区内免疫规划政策和相关知识宣传。

 4)异常反应的报告、调查、诊断、处理: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有关工作。

四、资金安排

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所需疫苗、注射器等相关项目经费统筹拨付。接种补助经费从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资金列支。收到监测经费后区疾控中心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下拨到各项目单位。

五、考核办法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免疫规划项目,各预防接种单位为项目执行单位。

1.接种情况

统计表7-1各针次接种率,考核接种情况。抽查10名儿童预防接种证,查接种针次,针次日期,疫苗批号与信息系统是否相符。

2.建卡情况

按规范对儿童建卡,重复建卡、重卡率较高扣除相应分数。在册数+迁出数+流动儿童登记数要与辖区卫健办出生数相符。

3.儿童管理

所有建档儿童要有联系手机,并抽查手机接通率。迁出儿童应注明迁出地点。未做到的扣除相应分数。超过免疫接种程序未做迁出的扣除相应分数。

4.疫苗管理

抽查疫苗的接种疫苗消耗与实种针次是否相符,不相符扣分。查冷链管理,出入库登记,疫苗运输记录,查客户端疫苗登记,账目不符,1种疫苗扣相应分,损耗过大扣相应分。

5.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加强预防接种服务质量,逐年提高群众满意度和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现场调查家长是否对接种服务满意、是否了解疫苗预防何种疾病。

 

 

 

 

 

 

 

 

 

 

 

 


附:

2024年铜陵市郊区免疫规划项目考核评分表

指   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检查情况说明

得分

1.接种率调查

25

调查接种率、报告接种率、信息系统客户端表7-1接种率、累计接种率每一剂次不达90%0.5分;静态监测接种率每增加一剂次不达标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部分因供应不足疫苗不纳入统计)。

 

 

2.客户端指标

5

客户端上传率,重卡率,无临时接种

 

 

3.疫苗管理

25

抽查2种疫苗的接种疫苗消耗与实种针次是否相符,不相符扣5分。查冷链管理,出入库登记,疫苗运输记录,报损记录,报废记录,一项不全扣2分。查电脑端疫苗登记,账目不符1种疫苗扣2分,损耗过大扣5分。查疫苗电脑端接种数与疫苗出库数是否一致,每苗扣2-4分。

 

 

4.疫苗接种信息正确

10

查看儿童接种证最后一针次接种日期,疫苗批号与电脑端核对,一处不对的扣5分。

 

 

5.建证建卡率

10

(1)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常住和流动儿童)建证、建卡率。建卡率=实际建卡数/应建卡数×100%不达95%,本项目不得分。

(2)重卡率。降低重卡率,确保一人一卡,提高儿童档案管理质量。重卡率<0.5%,每增加0.1%1分。

 

 

6.AEFI与村级摸底登记

5

AEFI会登录国家平台,并录入报告卡。有村级摸底登记表。

 

 

7.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

10

根据接种门诊年度报表随机抽查辖区内一所学校和一所幼儿园新入学儿童查验率100%,补种率95%以上。查验率和补种率分别每降低1%1分。

 

 

8.服务满意度和疫苗知识知晓率

10

电脑端查看是否有电话空白,有一空扣1分(最多4分)。拨打省平台家长电话,满意度调查一名不满意扣1分,共4分,知晓率调查一名不知道扣1分,共2分。

 

 


附件4

 

2024年铜陵市郊区孕产妇保健项目

 

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母婴安全,努力使妇女平等享有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妇女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状态,增强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目标:2024年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6%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以上;产后访视率达98%以上,力争保持孕产妇0死亡,达到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消除认证目标。

二、项目内容

(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免费为全区户籍和常住人口孕产妇提供基本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五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实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

(二)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全年集中培训1—2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保健例会,以会代训;同时要求乡镇(中心)妇幼保健人员利用村医月例会,把知识要点培训到村级,不断提升妇幼保健人员服务能力。

(三)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加强全区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督促各机构及时完善录入孕产妇保健技术服务信息,更好地发挥孕产妇保健服务信息共享,提高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水平。

(四)加强母婴安全保障管理: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责任,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及转诊服务;积极宣传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知识,降低剖宫产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五)加强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管理: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防治工作,强化农村待孕育龄妇女增补小剂量叶酸管理,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免费为孕妇实施妇幼疾病常规筛查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首次建卡孕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筛查,根据国家母婴阻断项目工作方案,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达到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消除认证目标,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区项目实施组织领导,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组织监督检查与工作考核等。

(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全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人员培训、方案制定、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督导等。

(三)各乡镇卫健办:负责本辖区妇幼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各村基本公共卫生委员会收集目标人群基础信息。每月和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目标人群交换和比对。各村基本公共卫生委员会收集户籍及常住育龄妇女、待孕妇女(重点摸排列出家庭困难及智商低下、精神异常等)、0-6岁儿童基础信息,协助村医开展产后访视等工作。

(四)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孕产妇全程跟踪随访和管理工作;每季度按照实施细则对辖区村卫生室开展考核工作,收集汇总村卫生室产后访视服务券及孕产妇手册回收数量,督促指导村卫生室目标人群信息收集工作。考核结果(得分及核减经费)及服务券、孕产妇手册回收数量在下一季度的第二月之前汇总后报区妇计中心。各村卫生室定期与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开展目标人群信息比对工作,精准掌握辖区已婚育龄妇女、待孕妇女信息,并登记造册,每月报乡镇卫生院汇总;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农村待孕育龄妇女增补小剂量叶酸管理、产后访视等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和媒介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免费服务项目,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育龄妇女管理依从性,提高早孕建册率和规范产检率;各机构每 次服务后及时正确记录相关服务信息并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中医药孕产期、哺乳期保健服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对于妊娠分险评估为绿色的产妇可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妇各进行至少两次产检,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转介孕妇去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产检,并在转介后两周内随访转介结果。各机构发现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及时上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督促与协助高危孕产妇转诊到位,确保每一例高危孕产妇不漏管,保障母婴安全。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分岗位补助、定量补助、奖励补助三类,其中岗位补助根据考核平均得分及人均人口补助兑现,保障各医疗机构妇幼工作正常开展;定量补助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原则,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定量分配,其中辖区外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按服务券金额足额兑现经费,辖区内医疗机构根据服务券数量、回收孕产妇手册数量以及核减经费情况统筹兑现;对考核平均得分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补助。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医改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妇幼保健专职人员如有变动需报区卫健委同意,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工作成绩突出人员给予奖励,确保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现代网络媒介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府对孕产妇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措施,把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传达到每个家庭,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促进社会和谐;让孕产妇主动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让孕产妇知晓母婴安全,自己是第一责任人。

(三)优化服务,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与服务环境,提高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免费孕产期基本保健服务的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与考核。要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期保健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全区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考核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考核结果与项目年终补助经费挂钩。


1

2024年铜陵市郊区孕产妇保健考核细则(乡镇级)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对应经费

核减

1

管理

台账

人员符合要求,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查看原始登记、信息交接记录、核对痕迹等

无专兼职孕产保健人员不得分,工作计划和总结缺一项扣1分。

2

 

分村孕产妇花名册管理和更新情况,流动孕产妇管理情况。协助高危孕产妇转诊,督促规范产检、确保母婴安全。

未进行分村花名册管理不得分,无辖区高危孕产妇管理不得分。未及时更新花名册、不配合工作群内孕产妇动态管理、登记不规范等情况酌情扣分;每季度活产数未与计生、计免等多渠道核对扣1分;孕产妇基本信息不清扣0.5分;孕妇不追踪随访扣0.5分;孕产妇漏报扣2/人,扣完为止。

12

孕产妇漏报一人核减2000元。漏管1例扣500元。

辖区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

一个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未建立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可为电子表格)扣1分,花名册信息不完善、未及时更新内容等酌情扣分。

5

 

有育龄妇女死亡登记本、孕产妇死亡登记本,及时核实育龄妇女死亡信息。

不能及时掌握辖区育龄妇女死亡信息扣1分,登记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酌情扣分。

2

 

2

例会

培训

参加上级例会、培训,组织村级例会、培训。

现场查看、结合区妇计中心记录

无故缺席区级例会、培训扣2/次,例会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村级例会中缺孕产妇保健内容、签到、照片、会议记录等酌情扣分。

6

 

3

村级

督导

每季度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孕产保健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现场查看、结合村医反馈信息

缺一次扣2分,记录、照片、督查小结不全酌情扣分,对既往存在问题不追踪整改、督导不力等情况酌情扣分。

10

 

4

报表

报表报送及时、准确,手册回收完整。

现场查看、结合日常工作

各项报表不及时扣1/次,报表质量、手册回收情况酌情扣分。

8

一份手册未回收核减100

5

健康

教育

有早孕建卡、规范产检、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孕产妇保健宣传栏、海报、折页等宣传材料。

现场查看

卫生院(中心)宣传栏无孕产妇保健内容不得分,宣传内容过时、信息不准确酌情扣分。

5

 

积极向群众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重要性,督促孕妇早孕建卡、规范产检、积极配合母婴阻断技术服务。

现场查看、电话核实

抽查重点人群(孕产妇、新婚夫妇、待孕育龄妇女等)核实宣教情况,根据抽查结果酌情打分。

5

 

7

增补

叶酸

完成辖区发放任务数,为神经管缺陷高风险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和随访;叶酸出入库登记规范、卫博录入及时正确,核实服务真实性、规范性、满意度好。

现场查看、电话核实

辖区增补叶酸任务未达序时进度或未完成、出入库登记不符等情况酌情扣分;叶酸药品过期浪费不得分。

5

 

8

母婴

阻断

孕产妇三病检测率100%,阳性个案阻断率100%

建卡、分娩登记本、检验科系统核查

未按要求免费三病检测扣2分,阳性个案漏报扣1/例,阳性个案阻断不及时扣1/例,阳性个案漏管扣2/例,扣完为止。

6

 

9

母婴

安全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转诊

 

产检手册和妇幼信息系统未动态风险评估登记扣2分;转诊不按时随访扣0.5分;风险筛查漏评错评酌情扣分;截留高危孕产妇不得分。

4

 

10

 

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早孕建卡率(96%

核查登记本、报表和孕册,结合电话核实校正后的率。

矫正后户籍和常住孕产妇早孕建卡率均高于96%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以最低率扣分),扣完为止。

5

低一个百分点核减500

产后访视率(98%

常住人口产后访视率达98%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到辖区村医一例访视不真实扣1分。

10

 

系统管理率(94%

矫正后户籍和常住产妇系统管理率均高于94%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以最低率扣分),扣完为止。

15

低一个百分点核减500元,

合计

 

100

 

 

2

2024年铜陵市郊区孕产妇保健考核细则(村级)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对应经费核减

1

基础台账

及时掌握辖区孕产妇信息,建立孕产妇花名册并动态管理,包括流出孕产妇管理。

查看原始登记、信息核对痕迹等

无孕产妇花名册不得分,孕妇漏管漏报扣1/人,产妇漏报扣2/人;不配合工作群内流动孕产妇管理、未及时更新花名册、登记不规范等酌情扣分。

20

无孕产妇手册核减500元,

漏报一人核减200元,一人

信息不准确核减100元。

建立辖区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及时更新有生育可能的育龄妇女生育动态。

现场查看、与居民健康档案核对

未建立登记该项不得分,未及时更新或登记不规范酌情扣分。

10

无孕产妇手册核减500元,

信息不准确核减100元。

建立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死亡登记本并及时了解核实育龄妇女死亡原因,更新内容。

现场查看和调查记录

4

 

2

例会培训

参加上级例会、培训情况

查看原始登记,结合卫生院反馈信息。

上级例会无故缺席扣2/次。

10

 

3

健康教育

有早孕建卡、规范产检、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孕产妇保健宣传栏、海报、折页等宣传材料。

现场查看

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宣传栏无孕产妇保健内容不得分,宣传内容过时、信息不准确酌情扣分。

5

 

积极向群众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重要性,督促孕妇早孕建卡、规范产检、积极配合母婴阻断随访服务。

现场查看、电话核实

抽查重点人群(孕产妇、新婚夫妇、待孕育龄妇女等)核实宣教情况,根据抽查结果酌情打分。

5

 

4

叶酸增补

掌握辖区增补叶酸应服用人群和高风险人群,为一般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和随访,出入库登记、卫博录入及时正确,核实服务真实性、规范性、满意度好。

现场查看、电话核实、卫博核对

无叶酸发放及随访不得分,叶酸发放后随访不及时、当年度分娩产妇未增补叶酸或不知晓增补叶酸、出入库登记不正确、卫博系统录入不及时等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6

叶酸发放及随访不及时各核减100元,一例未及时录入卫博核减100

5

早孕建卡

早孕建卡率≥96%

结合卫生院报表和回收手册情况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6

一个百分点核减500

6

产后访视

访视包内物品齐全,访视及时、规范,访视信息卫博录入及时。产后访视率100%,本辖区户籍或常住产妇流出进行有效转介。

现场查看、电话核实

抽查5名产妇(电话接通),1例访视不真实扣5分,1例访视不规范扣2分,1例卫博录入不及时不完善扣1分。流出产妇未有效转介服务扣1/人。

20

一个百分点核减500元,

一例不真实核减1000元。

1例卫博录入不及时核减100元。

7

系统

管理率

户籍和常住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

根据手册和卫生院(中心)报表与考核情况

户籍和常住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以最低率计算),扣完为止。

4

一个百分点核减500

8

报表手册

报表报送及时性、准确性,手册回收情况

现场核实,结合卫生院反馈信息。

报表不及时扣1/次,报表质量、手册回收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0

 

合    计

 

100

 


附件5

2024铜陵市郊儿童保健项目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儿童保健项目实施,免费向全区常住的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具体目标:202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以上;儿童中医药服务完成率≥6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0‰以下;婴儿死亡率5.0‰以下;新生儿死亡率3.0‰以下。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根据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免费为全区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听力筛查,满月(或42天)健康体检, 1岁以内4次基本保健服务,13岁每年2次基本保健服务, 4-6岁每年1次基本保健服务等。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二)儿童中医药和目标完成情况。查看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四)开展0-6岁儿童保健技术培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全年对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2次;同时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村医例会,互通信息,把知识要点培训到村级,从而形成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努力提高儿童体检质量。

(五)加强0-6岁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完善全区妇幼保健信息网络,添置、更新必要设备,使用铜陵市统一的信息软件,提高儿童保健信息管理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区卫健委:负责全区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包括人员培训、方案制定、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督导等。

(三)各乡镇卫健办:负责本辖区妇幼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收集目标人群基础信息。每月和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目标人群交换和比对。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收集0-6岁儿童基础信息,协助村医开展访视及回收省内市外儿童的影像学资料等工作。

(四)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项目具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保健服务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提供0-6岁儿童保健服务。提供服务机构必须把0-6岁儿童保健信息及时录入上传;每季度按照实施细则对辖区村卫生室开展考核工作,督促指导村卫生室目标人群信息收集工作,汇总省内市外儿童影像学资料回收数量。考核结果(得分及核减经费)及省内市外儿童影像学资料回收数量在下一季度的第二月之前汇总后报区妇计中心。各村卫生室定期与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信息开展目标人群信息比对工作,精准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信息,并登记造册,每月报乡镇卫生院汇总;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督促儿童家长携带儿童保健手册到乡镇卫生院接受免费儿童基本保健服务。乡镇卫生院需及时在卫博系统录入服务项目内容。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分岗位补助、定量补助、奖励补助三类,其中岗位补助根据考核平均得分及人均人口补助兑现,保障各医疗机构妇幼工作正常开展;定量补助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原则,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定量分配,辖区内医疗机构根据服务券数量、核减经费情况统筹兑现;对考核平均得分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补助。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医改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量化目标、保障经费。各医疗保健机构要确保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妇幼保健专职人员如有变动需报区卫健委同意,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政府对免费提供0-6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措施,把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传达到每个家庭,人人知晓,个个明白,让儿童家长主动携带儿童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优化服务,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幼保健乡、村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提高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免费0-6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与考核。要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保健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全区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考核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考核结果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员年度考核、绩效分配等挂钩。


1

2024年铜陵市郊区儿童保健管理考核细则(乡镇级)

考核对象

项目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分值

评分细则

备注(对应经费扣减)

乡镇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织

管理

12分)

行政管理

有领导分管,重视儿童保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查阅资料

1

无计划、总结各扣0.5分。

 

人员要求

有专职儿保人员;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经业务培训取得儿保专业任职资格证方可上岗。

查阅资料

1

一项不合要求不得分。

 

基础设备

有专用的儿保门诊室,面积≥25m2;有健康教育室(可与其他宣教室共用);体重计、卧式病床、身高计、儿童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诊查床、诊查桌、评价表、软皮尺、压舌板、取暖设施、聚光手电筒、资料柜、电脑、电话;先体检再接种。

现场查看

4

缺一项扣1

 

机构实际管卡数达到150张,需开设儿童体检日常门诊。制度齐全。

现场查看门诊日志,岗位职责,门诊工作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

2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缺一项制度扣0.5分。

 

满意度

辖区居民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满意情况,满意度达80%以上。

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随机抽取纳入项目服务的居民5人进行调查。

2

满意度不达标不得分。

 

知晓率

辖区居民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知晓情况,知晓率达80%以上。

2

知晓率不达标不得分。

 

乡镇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88分)

儿童系统

管理

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

审核报表和查对卡册相结合。

10

系统管理率每低5%,扣5分,扣完为止。             

低一个百分点核减500

儿童健康

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率90%以上。

10

健康管理率每低5%,扣5分,扣完为止。           

低一个百分点核减500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以上。

10

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每低5%,扣5分,扣完为止。            

 

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访视率90%以上。

 

5

新生儿访视率低于90%不得分。

 

5岁以下儿童贫血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低于10%

2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高于10%不得分。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5%

1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高于5%不得分。

 

真实性

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真实率达100%

通过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随机抽查5份不失访的档案,核查档案真实性。

10

1份不真实扣5分,扣完为止。

一例不真实核减2000元。

规范性

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填写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执行。

随机抽查30份档案,核查规范性。

5

1份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乡镇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88分)

中医药服务

按照儿童中医药服务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年度目标任务≥65%

查阅宣传资料,电话核查是否提供服务和指导。随机抽查5份不失访档案核查。

3

完成率<65%不得分。1例不按规范执行扣0.5分,扣完为止。

 

专案管理

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100% 。高危儿登记转诊率达80%以上。

核查营养性疾病管理登记本、体弱儿专案管理登记本、儿童健康管理档案、高危儿转诊登记表等。

4

体弱儿漏管、错管不得分,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高危儿无转诊记录不得分,转诊率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妇幼信息

按时接卡和送报表,月报、季报、年报要求数据准确。

核查报表

5

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分,核对报表,每发现一处逻辑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掌握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基础信息。

查看与计生、计免、卫博核查的原始资料,儿童基础信息月报表

5

无核查的原始资料记录不得分,信息不准确、登记不全酌情扣分。

 

掌握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查阅儿童死亡登记本,死亡报告卡。

3

不报或漏报不得分。

 

实行儿童保健信息化管理,及时正确录入儿童体检息。

查看信息录入情况

2

信息录入或补录不及时不得分

 

乡镇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88分)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宣传、督促新出生儿童家长及时建卡并定期体检。

现场查看

2

未宣传不得分,宣传不到位酌情扣分

 

服务场所要有儿童保健内容的宣传专栏、宣传画等。

查阅相关资料

1

无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等不得分。

 

例会、培训

按要求参加培训班、例会。

查阅培训、例会笔记;一体化台账。

2

例会1次未参加扣1分,培训班未参加不得分。

 

每年需召开12次村级例会(例会应有通知、报到簿、日程、内容、照片等)。

4

1次村级例会扣1分,例会内容不全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督导。

4

未督导不得分,缺1次扣2分,督导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合    计

100

 

 


2

2024年铜陵市郊区儿童保健管理考核细则(站/村级)

考核

对象

项目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分值

评分细则

备注

(对应经费扣减)

承担儿保体检的卫生服务站

组织

管理

行政管理

有领导分管,重视儿童保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查阅资料

1

无计划、总结各扣0.5分。

 

人员要求

有专职儿保人员;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经业务培训取得儿保专业任职资格证方可上岗。

查阅资料

1

一项不合要求不得分。

 

基础设备

有专用的儿保门诊室,面积≥25m2;有健康教育室(可与其他宣教室共用);体重计、卧式病床、身高计、儿童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诊查床、诊查桌、评价表、软皮尺、压舌板、取暖设施、聚光手电筒、资料柜、电脑、电话;先体检再接种。

现场查看

4

缺一项扣1

 

机构实际管卡数达到150张,需开设儿童体检日常门诊。制度齐全。

现场查看门诊日志,岗位职责,门诊工作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

2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缺一项制度扣0.5分。

 

满意度

辖区居民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满意情况,满意度达80%以上。

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随机抽取纳入项目服务的居民5人进行调查。

2

满意度不达标不得分。

 

知晓率

辖区居民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知晓情况,知晓率达80%以上。

2

知晓率不达标不得分。

 

承担儿保体检的卫生服务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儿童系统

管理

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

审核报表和查对卡册相结合。

10

系统管理率每低5%,扣5分,扣完为止。             

 

儿童健康

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率90%以上。

10

健康管理率每低5%,扣5分,扣完为止。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以上。

10

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每低5%,扣5分,扣完为止。            

 

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访视率90%以上。

5

新生儿访视率低于90%不得分。

 

5岁以下儿童贫血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低于10%

2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高于10%不得分。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5%

1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高于5%不得分。

 

真实性

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真实率达100%

通过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随机抽查5份不失访的档案,核查档案真实性。

10

1份不真实扣5分,扣完为止。

 

规范性

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填写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执行。

随机抽查30份档案,核查规范性。

5

1份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中医药服务

按照儿童中医药服务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年度目标任务≥65%

查阅宣传资料,电话核查是否提供服务和指导。随机抽查5份不失访档案核查。

3

完成率<65%不得分。1例不按规范执行扣0.5分,扣完为止。

 

承担儿保体检的卫生服务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专案管理

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100% 。高危儿登记转诊率达80%以上。

核查营养性疾病管理登记本、体弱儿专案管理登记本、儿童健康管理档案、高危儿转诊登记表等。

4

体弱儿漏管、错管不得分,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高危儿无转诊记录不得分,转诊率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妇幼信息

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基础信息月报、儿童保健服务月报、季报、年报要求数据准确。

核查报表

10

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分,核对报表,每发现一处逻辑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掌握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基础信息。

查看与计生、计免、卫博核查的原始资料,儿童基础信息月报表

5

无核查的原始资料记录不得分,信息不准确、登记不全酌情扣分。

 

掌握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查阅儿童死亡登记本,死亡报告卡。

3

不报或漏报不得分。

 

实行儿童保健信息化管理,及时正确录入儿童体检息。

查看信息录入情况

2

信息录入或补录不及时不得分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宣传、督促新出生儿童家长及时建卡并定期体检。

现场查看

2

未宣传不得分,宣传不到位酌情扣分

 

服务场所要有儿童保健内容的宣传专栏、宣传画等。

查阅相关资料

1

无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等不得分。

 

例会、培训

按要求参加培训班、例会

查看笔记

5

例会1次未参加扣1分,培训班未参加不得分。

 

不承担儿保体检的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项目实施

人员要求

有专职或兼职的儿保信息人员。

现场查看

5

不合要求不得分。

 

妇幼信息

掌握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基础信息。

查看与计生、计免、卫博核查的原始资料,儿童基础信息月报表

20

无核查的原始资料记录不得分,信息不准确、登记不全酌情扣分。

无原始资料核减500元,一条信息不准确扣100

掌握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查阅儿童死亡登记本,死亡报告卡。

5

不报或漏报不得分,未按时核实信息扣2分。

 

信息来源渠道真实、可靠。按时上报村级月报表。

查阅村级月报表

15

1次扣2.5分、不及时扣1分,扣完为止。

 

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访视规范性、真实性

查阅孕产妇保健手册

20

无访视每本扣10分,不规范扣1/本;不真实5/本,扣完为止。

未访视一人核减500元,一例不真实核减500

满意度

辖区居民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满意情况,满意度达80%以上。

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随机抽取纳入项目服务的居民5人进行调查

5

满意度不达标不得分。

 

知晓率

辖区居民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知晓情况,知晓率达80%以上。

5

知晓率不达标不得分。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宣传、督促新出生儿童家长及时建卡并定期体检。

现场查看、电话随访

10

未宣传不得分,宣传不到位酌情扣分

 

服务场所要有儿童保健内容的宣传专栏、宣传画等。

查阅相关资料

5

无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等不得分。

 

例会

参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的月例会

查看会议记录。

10

1次扣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附件6

 

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结核病患者治疗期间服药、随访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根据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铜卫基层﹝20152号)和《2017年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总体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网报率100%,转诊率100%。结核病病人管理率达到90%以上。居民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85%

二、项目内容

(一)肺结核可疑者推荐转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两周以上,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由首诊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铜陵市结核病定点医院(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一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随访管理

1.管理对象

辖区内常住人口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2.管理内容

1)督导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确保患者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

2)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对有不良反应者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

3)督促患者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采取多种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督促服药的责任心。

3.组织分工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信息管理,每2周将患者信息发送至乡镇级医疗机构。对承担普通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每3个月督导1次,每次督导抽查1-2个村卫生室并访视在管理肺结核患者。对承担耐多药患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每月督导1次,并抽查承担耐多药患者督导访视的村卫生室。

2)乡镇卫生院级医疗机构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的患者信息根据患者现住址分配到各乡镇村卫生室。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患者落实管理信息。对承担普通肺结核患者管理任务的村卫生室每月督导1次,对承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管理任务的村卫生室每月督导1次,每次均应访视在管理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及时对村级上传的数据进行审核。

3)村卫生室

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含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在接到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做好结核病病人数据上传基本公卫服务信息系统,对采取家庭督导员(要经过相关知识培训)督导的普通肺结核患者初治病人,前2个月每10天访视患者1次,后4个月每1月访视患者1次。复治病人前3个月每10天访视患者1次,后6个月每1月访视患者1次。结核性胸膜炎前2个月每10天访视患者1次,后10个月每1月访视患者1次。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无家庭督导员的肺结核患者,则需安排专人督导患者的每次服药,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服后再走。观察记录患者不良反应,督促患者定期复查。患者疗程结束后,将访视记录和附件上传基本公卫服务信息系统。

(三)健康教育宣传

根据辖区内结核病的性质和特点,开展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可与健康教育项目相整合,乡镇级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100%,重点知识知晓率85%以上;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50%,重点知识知晓率85%以上。

(四)业务培训

区疾控中心对乡镇级医疗机构结防业务骨干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培训,原则上一年进行两次业务培训。乡镇级医疗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服务站)人员进行《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

三、目标考核

1.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可疑症状者转诊率100%,网报率100%,数据上传率100%.肺结核病人管理率90%以上,规则服药率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90%以上。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乡镇级医疗机构全年督导不少于4次,对承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乡镇级医疗机构每月督导1次,做好记录。

3.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全年督导不少于4次,对辖区内管理普通肺结核患者全疗程不少于4次,对在治疗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每月访视1次,做好记录。

4.村卫生室对采取家庭督导员督导服药的普通肺结核患者访视患者初治不少于11次,复治不少于16次,结核性胸膜炎不少于18次,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无家庭督导员督导服药的普通肺结核患者需督导患者每次服药,做好记录。患者管理率(含耐多药患者)90%

5.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85%

6.结防人员接受《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培训率100%


1

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结核病患者管理考核细则

(乡镇、中心、村站通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分值

数据来源

评分标准

项目执行

结核病

患者健康

管理

1、筛查及推荐转诊(10分)

从系统里抓取数据

报告率100%此项得满分,<100%得零分。(从HIS系统查看)

2肺结核患者管理率25分)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

得分=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25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25分)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

初治病人不少于11次,复治病人不少于16次,结核性胸膜炎不少于18次得分=初治随访数次÷11×25、复治随访数次÷16×25、结核性胸膜炎随访数次÷17×25(疗程未结束、中途停止治疗,按实际随访数次÷需求随访数次×25)。

3、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25分)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

得分=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25

业务培训

5、结核病患者管理培训(5分)

电子或纸质台账

培训计划或通知、参加培训人员签到、培训现场图片等

防治宣传

63.24结核病日宣传(5分)

电子或纸质台账

宣传计划或通知、工作总结、现场图片,讲座要有签到

医疗救治

7、结核病患者医疗救治(5分)

中国疾控信息系统、TB平台

60岁以上结核病患者信息核实、材料收集


2

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结核病患者管理考核细则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考核量化表)

考核指标

考核分值

数据来源

考核要点

考核评分

得分

第一次入户随访

5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参考TB云平台)

随访时间;随访方式;患者类型;痰菌情况;耐药情况;症状及体征;用药;督导人员选择;家庭居住环境及生活方式评估;健康教育及培训。

总分为5分。每项分值0.5分,按规范填写完整的0.5分;未填写不得分;填写不规范或填写不完整扣0.25分。(未上传患者照片,扣0.5分)

 

日常随访

 

每次2分,总分值根据患者诊断及治疗方案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参考TB云平台)

随访时间;督导人员;随访方式;症状及体征;生活方式指导;用药;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转诊;处理意见。

一次日常随访总分为2分。每项分值0.2分,按规范填写完整的0.2分;未填写不得分;填写不规范或填写不完整扣0.1分。(照片上传次数﹤随访次数的1/3,少一次扣0.1分,重复上传不得分)

 

结案随访

2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参考TB云平台)

随访时间;督导人员;随访方式;症状及体征;生活方式指导;用药;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转诊、处理意见;停止治疗及原因;全程管理情况。

总分为2分。每项分值0.2分,按规范填写完整的0.2分;未填写不得分;填写不规范或填写不完整扣0.1分。

 

督导服药

5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抓取数据(参考TB云平台)

患者绑定微信或电子药盒;按实际治疗时间,服药率≧90%按实际治疗时间,服药率≧95%完成疗程或治愈,服药率100%

⑴1.5分;⑵1.5分;⑶1.5⑷0.5

 


附件7

 

2024年铜陵市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执行方案。

一、项目目标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全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报告及时率达到100%,传染病报告准确率达到95%,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达到95%,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100%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本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村卫生室。

(二)项目内容

1.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1.1 管理制度。成立传染病报告管理组织,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自查和疫情监测人员调休等制度,及时更新、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1.2 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自纠。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人员(含分管院长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等)、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每月开展一次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自纠,分管院长积极参加,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1.3 疫情分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年度工作结束后,开展一次院内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内容应包含院内全年传染病报告情况、报告质量及年内发生的重要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等。

1.4 人员及设备。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疫情监测人员的调休等工作制度,同时为疫情监测人员提供加班、值班等补助。

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应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1.5 技术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单位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以及辖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诊断标准、技能的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期,开展培训后测试,80分为及格分,参训人员合格≥90%。按要求参加省、市、区疾控机构组织的培训。

2.登记、报告与反馈

2.1 发现、登记。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肠道门诊等相关科室临床医生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10项基本内容。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1项基本内容。如果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病历系统,且电子病历具有传染病报告卡内容的,上述纸质登记可免查。同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各单位应积极推进门诊/住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电子病历系统传染病报告管理及报卡自动打印功能,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2.2 报告

2.2.1 报告程序与方式。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级卫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管理员负责每日收集传染病疫情,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报)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村(站)级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2.2 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禽流感、寨卡病毒病、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等新发输入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

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2.3 订正和补报。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因该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抽取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传染病管理人员在收集疫情或自查工作中,发现传染病漏的,及时督促首诊医生进行补报。

2.4  反馈  

检验部门及放射部门在发现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时,及时反馈给送检科室或医生,防止传染病漏报发生。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当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放射科登记项目应当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查日期,反馈机制以反馈制度、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3.1 病例转诊。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不得随意进行传染病病例的转诊,如确需转诊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如下:首诊医生发现疫情后向传染病管理人员报告,传染病管理人员报告院长 (社区主任),院长(社区主任)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定不符合就地隔离治疗需转诊,将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例应当详细填写转诊登记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时间、门诊号或住院号、诊断、主要处理、目前情况、转诊时间、转入医疗机构、注意事项等。处于隔离期的传染病病例不得转诊(特殊情况除外),严防传染病传播。转诊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结核病人转诊至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

3.2 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疾控中心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3.3 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3.4 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记录详细,包括消毒日期、场所、物品、消毒方法、消毒时间及消毒人员。吐泻物应随时消毒。

3.5 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3.6 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医疗机构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

4.宣传教育

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可与健康教育项目相整合,宣传内容应当包括艾滋病、疟疾、手足口病及季节性常见病的宣传。乡、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100%,重点知识知晓率80%以上;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居民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居民覆盖率50%以上,居民重点知识知晓率80%以上。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大传染病治疗管理

按照国家及我省确定的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协助管理辖区内病例。逐步分担辖区结核病、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疟疾、慢性丝虫病、麻风病、狂犬病、手足口病、甲类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我省确定的监测传染病等病例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监测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各病种有关项目规定。

四、各部门职责

传染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乡镇、社区、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一)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是承担实施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将传染病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传染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区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现、报告和处置工作,协助上级单位开展密切接触者的随访管理工作,参与、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传染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各单位年终综合得分=(上半年考核得分+下半年考核得分)/2,排出考核名次后,按比例扣除后三名的公共卫生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2.代表区级参加国家、省、市考核的,获得前三名次的,另加5分;

3.漏报者,一例扣除公共卫生经费1000元,迟报者,一例扣除公共卫生经费500元,因以上行为引起传染病暴发或重症病例者,扣除公共卫生经费2000元;

4.乡镇级对村级考核,经费奖罚办法可参考区级传染病项目考核办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要成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明确分工,职责到人;村卫生室负责疫情的发现、报告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访和宣教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级医疗单位传染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信息收集、核实、检查、指导和处置工作。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QQ群(或微信群),利用网络媒体开展技术指导,同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传染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平时督导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乡、村两级考评结果相挂钩,开展督导考核。全面推动传染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3.开展技术培训。根据我省重点监测的传染病和我区传染病发病特点开展新发传染病和针对性传染病的防治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

 

附:1.传染病报告流程

        2.郊区传染病项目考核评分表


1

 

传染病乡级(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流程

 

 

 

 

 

 

 

 

 

 

 

 

 

 

 

 

 

 

 


2

2024年铜陵市郊区传染病项目考核评分表

单位:                                             时间:                 

调查内容

调查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组织与管理

29分)

1.1管理制度

A.传染病报告管理组织:【 】无;B.传染病诊断制度:【 】无;C.传染病登记制度:【 】无;D.传染病报告制度:【 】无;E.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无;F.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制度:【 】无;G.传染病报告自查制度:【 】无;H.疫情监测人员调休制度:【 】无;

3

无:0分;有但未及时更新:1分;有且及时更新:3分;每缺失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2自查

A.是否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 】否;B.有无自查记录【 】无;C.分管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是否参与自查:【 】否;D.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否;E.有无整改落实记录:【 】否;F.是否有奖惩措施:【 】无;

10

开展自查:1分;有记录:2分;分管领导参与:1分;及时整改:2分;有落实记录:3分;有奖惩措施:1分。

 

1.3数据分析

A.有无传染病疫情数据分析:【 】无;B.分析频次:【 】月,季,年;

2

无分析:0分;一级医疗机构有年分析:2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有年分析:1分,有月度分析:2分。

 

 

1.4人员及设备配备 

A.从事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人员总数:【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B.是否为疫情监测人员提供加班、值班等补助:【 】否;C.有无传染病报告专用计算机:【 】无;D.是否安装防病毒软件:【 】

3

无直报管理人员:0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少于2人:0.5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人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人及以上:1分;有值班补助:0.5分;有专用计算机:1分;有防病毒软件;0.5分。

 

1.5技术培训

A.开展2次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 】否;如“①B.有无培训通知及日程表:【 】无;C.有无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 】无;D.有无培训课件:【 】无;E.有无培训现场照片:【 】无;F.有无考核记录【 】无;G.有无培训总结:【 】无;

10

否:0分;有培训通知及日程表:1分;有人员签到表:2分;有培训课件且内容涵盖传染病相关诊断标准、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方案要求:2分;有两张及以上培训现场照片:2分;有考核记录:2分;有培训小结:1分;另开展培训1500/次,每年奖励不超过4次。

 

1.6信息安全管理

A.具有网络直报系统用户账号数:【 】个;B.直报用户是否在辖区(县区)疾控中心备案:【 】否;

1

有直报用户且无共用账号与密码:0.5分;

账号已备案:0.5分。

 

2.登记与反馈

22分)

2.1是否建立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

2

否:0分;是:1分。

 

2.2电子病历系统是否具备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 】

1

否:0分;是:1分。

 

2.3自动打印报告卡:【 】

1

否:0分;是:1分。

 

 

2.4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含电子病历)项目设置

2.4.1公共项目设置

A.姓名B.性别C.年龄D.人群分类E.有效证件号F.现住址G.病名(初步诊断)

2.4.2门诊项目设置

H.就诊日期I.发病日期J.初诊或复诊

2.4.3出入院项目设置

K.入院日期L.入院诊断M.出院日期N.出院诊断O.转归情况

(具备的项目划“√”

4

设置齐全:4分;每缺失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5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含电子病历)项目填写情况2.5.1公共项目填写

A.姓名B.性别C.年龄D.人群分类E.有效证件号F.现住址G.病名(初步诊断)

2.5.2门诊项目填写

H.就诊日期I.发病日期J.初诊或复诊

2.4.3出入院项目填写

K.入院日期L.入院诊断M.出院日期N.出院诊断O.转归情况

(对填写不规范的项目划“×”

10

填写规范:10分;每发现一项填写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2.6检验部门登记项目设置

A.送检科室/送检医师B.病人姓名C.检验结果D.检验日期

(缺失的项目划“×”

1

设置齐全:1分;每缺失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7有无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的反馈登记:【 】无;

1

无:0分;有:2分。

 

2.8影像部门登记项目设置

A.科室/医师B.病人姓名C.检查结果D.检查日期(缺失的项目选划“×”

1

设置齐全:1分;每缺失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9有无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的反馈登记:【 】无;

1

无:0分;有:2

 

3.报告

  质量

39分)

3.1实查传染病【 】例,进行网络直报【 】例,报告率【 】%

13

13×报告率;另传染病报告(乡级发现并上报补助200/例,漏报处罚1000/例;村级发现乡级上报补助、漏报处罚,由一体化管理机构核定)。

 

3.2网络报告传染病【 】例,及时报告【 】例,报告及时率【 】%

13

13×报告及时率;另传染病报告(乡级迟报处罚500/例;村级迟报处罚由一体化管理机构核定)。

 

3.3抽查纸质报告卡【 】张,填写完整【 】张,完整率【 】%; 填写准确【 】张,准确率【 】%; 进行网络报告【 】张,与网络报告内容一致【 】张,一致率【 】%

13

完整率;准确率(职业、发病日期错误一项扣3分);一致率。

 

4.疫情

  处置

5分)

4.1辖区发生【 】起疫情,处置【 】起,处置率【  】;有无处置意见书【 】无; 有无现场照片【 】无; 处置是否及时且有被指导单位签字【 】无;

5

处置率

有指导意见书2分; 有现场照片2分; 处置及时且有被指导单位签字的1分; 另处置疫情(补助5000/起,村级医疗机构参与疫情处置,补助由一体化管理机构核定、拨付)。

 

5.健康

  教育

5分)

5.1是否开展辖区内中、小学生艾滋病、疟疾等重点传染病宣传教育【 】否; 有无工作计划、总结【 】无; 有无宣传内容及照片【 】无;

5

否:0分; 有工作计划、总结:2分; 有宣传内容及照片:3分。

 


附件8

 

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执行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夯实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建立健全全区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及时性、报告率达100%。各基层卫生监督办公室开展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实地巡查覆盖率达到每个季度100%

二、项目范围

各乡镇、普济圩社区。

三、项目内容

在区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校卫生安全巡查

掌握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按照一校一表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对辖区内每所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覆盖率每个季度100%,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协助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卫生制度并督促学校落实。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二)医疗卫生安全巡查

通过定期巡访、患者反映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辖区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每个季度100%,发现非法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

(三)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建立区域内各类公共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对辖区内每所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每个季度100%;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职业卫生安全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开展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辖区每户职业病危害企业巡查覆盖率每个季度100%,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查次数。开展巡查工作应当填写相关工作表,做到真实、准确,需要报告的信息要及时上报。

(六)协助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及医疗卫生、文明创建、法治宣传教育等专项治理工作,上级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执法行动中,积极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对提出整改意见的单位进行复查,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有书面计划和总结。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

区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地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协调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区卫生监督所为项目指导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单位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工作档案。

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单位是实施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项目主体,各卫生监督协管单位要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五、工作考核及经费使用

本着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实行工分制。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是用于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专项经费,是对从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机构开展协管工作经费的补充,项目专项资金必须坚持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原则上主要用于协管人员交通、工作误餐等工作保障性经费支出,开展协管工作所需设施设备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取得卫生监督检查协管证,在履行职务时主动出示证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被监督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二)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卫生监督工作制度,摸清辖区被监督对象底数,开展各项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发现安全隐患报告工作。

(三)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做好相关卫生监督工作记录,填报至铜陵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各类卫生监督巡查表至少保存3年。

 


2024年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本着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实行工分制。考核分协管工作量的考核和协管工作成效考核两部分,两部分考核得分之和为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的年度得分。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量的考核

工作量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以铜陵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卫宁系统)记分为准,标准见本方案附件1。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完成各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审核通过分别给予一定的工分,通过卫宁系统主要查看被监督单位巡察通过次数和每季度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卫生实地巡查覆盖情况,对同一监督单位开展的协管工作一个季度只记一次工分。二是随机各抽取1个公共场所、1个医疗机构和1所学校在卫宁系统上查询该单位一年内是否达到四次覆盖,少一次扣200分。

(二)工作成效考核

工作成效考核分两部分:一是现场考核,现场随机抽取5户被监督单位进行检查,根据现场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分数,现场检查评分标准见本方案附件2 。二是双创工作考核,在市区两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检查(月测评)中被通报者,一户次扣1000分。

三、项目资金的分配与使用

(一)经费分配测算公式

协管经费补助资金主要根据考核结果来分配,测算公式如下:

工作量考核经费线上考核)占总卫生监督协管资金70%,工作成效考核经费(线下考核)占卫生监督协管资金30%。

例如:某卫生监督协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经费=工作量考核经费(线上考核经费)+工作成效考核经费(线下考核经费)。

工作量考核经费线上考核经费)=(卫生监督协管资金70÷各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线上考核工分之和)×该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线上考核得分。

工作成效考核经费线下考核经费)=(卫生监督协管资金30÷各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线下考核工分之和)×该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线下考核得分。

(二)经费使用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是用于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专项经费,是对从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机构开展协管工作经费的补充,项目专项资金必须坚持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考核所得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购置开展协管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协管人员交通、工作误餐等保障性经费支出。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要求

考核由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完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纪律要求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不得徇情作弊,有失公允,要如实记录被考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二)现场调查时,考核组要按随机的原则进行抽样调查,不得事先安排检查单位和检查路线。

(三)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准备考评工作,如实汇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的资料台账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绝或故意拖延提供,不得干扰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卫监办对提供的台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考核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协管人员中者有违反卫生监督员五条禁令等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发或追回当年度协管补助经费、取消当年度卫生监督协管资格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工分记录标准(按实际得分)

      2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公共场所部分)

3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医疗机构部分)

4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学校卫生部分)


1

  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工分记录标准(按实际得分)

名称

内容

分值

得分标准

卫生监督协管

综合管理

有组织制度

100工分/

上传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组织

人员分工明确

100工分/

上传人员分工及组织制度图片

有标志的业务用房

100工分/

上传专门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办公用房图片且标志明确

年度工作计划

100工分/

上传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总结

300工分/

上传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宣传

400工分/

上传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完整图片,一年最多能得4次工分

公共场所

日常巡查并及时上报整改

情况

100工分/

每季度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一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填写上传巡查登记表和巡查图片,图片含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消毒记录】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100工分/

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发现的问题15日内进行整改复核。【填写上传整改复核情况和整改后的图片】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学校卫生

学校卫生服务

100工分/

每季度对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学校饮用水工作开展巡查一次,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填写上传学校(托幼机构)巡查记录表、学校(或托幼机构)卫生与健康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和相关检查图片,图片含教室环境和传染病预防宣传】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100工分/

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发现的问题15日内进行整改复核。【填写上传整改复核情况和整改后的图片】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医疗机构卫生

医疗机构卫生巡查

100工分/

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计划生育、非法采供血工作巡查一次,对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填写上传医疗机构巡查表、传染病综合评价表、依法执业检查表,和上传相关现场检查图片】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100工分/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现的问题15日内进行整改复核。【填写上传整改复核情况和整改后的图片】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一次工分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巡查

100工分/

每季度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巡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填写上传巡查登记表,并上传相关图片,图片含企业定期检测报告,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劳动合同告知页】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100工分/

对辖区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1个月内进行整改复核。【填写上传整改复核情况和整改后的图片】每个单位每季度内最多只能得1次工分

 

 

2

 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总分2000分)

公共场所部分

 

被考核卫生监督协管单位: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时间:           

 

现场检查的经营单位名称:                                                       经营单位地址: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值

备注

1

卫生许可证(500分)

无卫生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扣500分。

 

 

2

从业人员健康证(500分)

发现1 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扣50分,扣完为止。

 

 

3

亮证经营(50分)

未亮证的扣50分,亮证不规范的扣20分。

 

 

4

卫生监督信息未公示(50分)

无监督信息公示牌的扣50分,公示内容有缺项的扣20分。

 

 

5

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消毒设施 (50分)

无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扣50分。

 

 

6

开展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 (50分)

未按规定进行清洗的扣50分、未按规定消毒的扣50分,未按规定保洁的扣50分,扣完为止。

 

 

7

一次性卫生用品的使用(50分)

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的扣50分。

 

 

8

消毒记录填写(100分)

无消毒记录的扣100分,消毒记录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扣50分。

 

 

9

无防蝇、防蚊、防鼠设施(100分)

无防蝇设施的扣50分、无防蚊设施的扣50分,无防鼠设施的扣50分,扣完为止。

 

 

10

经营场所禁烟标识或文明创建宣传标语(100分)

无禁烟标识的扣50分,无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扣50分。

 

 

11

索取卫生用品用具检验合格证明(50分)

未按规定索取卫生用品用具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扣50分。

 

 

12

皮肤病专用工具或警示  (100分)                            

理发业未设置皮肤病专用工具扣50分,专用工具不符合要求扣20分,沐浴业未设置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标识的扣100分。                              

 

 

13

店内外环境整洁(100分)

店内外环境不整洁的扣100分。

 

 

14

协管文书制作(200分)

同一经营户一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少一次的扣50分。

 

 

 


3

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总分3000分)

医疗机构部分

 

被考核卫生监督协管单位: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时间:           

现场检查的经营单位名称:                                                   经营单位地址: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值

备注

1

机构资质

600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00分)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未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且未下达协管意见此部分考核不得分,已上报或已下达协管意见扣300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期校验扣100分。

 

 

2

登记事项(100分)

实际执业地点与登记地址不一致扣100分。

 

 

3

许可事项(100分)

实际开展科目、门头牌匾内容及广告标识内容与核准科目不一致,每处问题扣50分,扣完为止。

 

 

4

机构信息公示(100分)

未将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公示于机构醒目位置,每处问题扣50分,扣完为止。

 

 

5

人员资质

300分)

人员执业资格 (200分)

发现1 名人员未取得执业资质或资格进行执业的扣200分。

 

 

6

 

 

7

一般情况

500分)

机构环境(100分)

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橱柜、墙面、地面不得积有灰尘;硬件设施完好,内外路面;公用设施干净整洁、功能完好;每处问题扣50分。

 

 

8

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及文明创建宣传氛围(100分)

无禁烟标识的扣50分;无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扣50分。

 

 

9

医务人员着装规范(100分)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一人未穿工作服或着装不规范扣50分;一人未按规定佩戴标牌扣50分,扣完为止。

 

 

10

科室使用情况(100分)

诊疗、处置、治疗、消毒供应、放射等活动应独立,每处问题扣20分,扣完为止。

 

 

11

医疗用品储存情况(100分)

医疗用品应摆放整齐,盛放在标有标识的容器内,每处问题扣20分,扣完为止。

 

 

12

医疗文书(200分)

病历使用情况(100分)

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一份未按规定记录扣50分,扣完为止。

 

 

13

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规范(100分)

门诊日志未按规定填写扣20分;门诊处方未按规范书写扣20分;一份处方与病历记载不一致扣10分,扣完为止。

 

 

14

15

院感管理

300分)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200分)

处置室等重点区域,未使用非手接触式水龙头一处扣100分,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具使用后未及时毁形扣100分,扣完为止。

 

 

16

消毒登记(100分)

未建立登记记录扣100分,登记不规范扣50分。

 

 

17

医疗废物

400分)

暂存设施设置情况(300分)

医疗废物按规定安全分类贮存、转运、处置,标识明显,每处问题扣100分,扣完为止。

 

 

18

统一处置情况(100分)

未签订转运协议或到期未续签扣50分;未登记或登记与实际不符扣50分,记录不规范扣20分。

 

 

19

抗菌药物管理(700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使用情况(700分)

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发现一种扣100分。

 

 


4

2024年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总分2000分)

学校卫生部分

 

被考核卫生监督协管单位: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时间:                 

现场检查的经营单位名称:                                                       经营单位地址: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扣分标准

扣分值

备注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500分)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人责任制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有专职或者兼职报告人。少一项扣100分。

 

 

2

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350分)

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小组,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制度,有晨检制度,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检查制度,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寄宿制或者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少一项扣50分。

 

 

3

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600分)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建立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每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少一项扣100分。

 

 

4

教室环境管理(400分)

课桌椅(100分)

每间教室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每人一席。未达标一项扣50分。

 

 

黑板(100分)

无破损,无眩光。未达标一项扣50分。

 

 

教室采光(100分)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保色或者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侧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未达标一项扣50分。

 

 

教室照明(100分)

灯管垂直黑板,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未达标一项扣50分。

 

 

5

教学管理(150分)

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视力监测等近视防控基础设置、设备,中小学部署开展爱眼日等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眼保健操。少一项扣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