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开展2024年度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郊卫〔2024〕29号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落实重点人群健康规范管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决定开展2024年度铜陵市郊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
2、已确诊并纳入管理的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
3、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二)辅助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血清高、低密度脂蛋白)和心电图检测、腹部B超(肝胆胰脾)。
(三)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问诊及重点人群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四)健康指导。
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
(五)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
结合体检开展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并根据老年人的体质特点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六)体检及中医药体质辨识结果录入(上传)等。
三、实施单位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其中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应由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辖区内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同时负责落实上述服务内容中(三)、(四)、(五)、(六)四项工作。
体检单位应该选择以就近、方便、老年人自愿为原则。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选择一体化管理的乡镇级医疗机构作为体检单位。
四、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各乡镇卫健办形成合力,利用横幅、LED屏、宣传单、智医助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参检对象了解健康体检工作,主动积极参与。
(二)预约登记。结合多方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据公卫平台管理的重点人群名单,通过电话、QQ、微信、智医助理等方式通知体检对象,告知健康体检内容、时间、注意事项并做好登记。
(三)组织体检。根据预约登记情况,组织老年人、慢性病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体检。体检单位要根据要求,安排专人在现场维护秩序。严格按照老年人、慢性病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要求,安全有序完成体检项目。对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可提供上门服务。开展严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体检时要签体检知情同意书,同时邀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师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对本年度参加过相关体检(如单位职工或老干部体检,住院治疗时)且体检项目涵盖本项目内容的老年人、慢性病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根据本人意见,可以不参加体检。建档单位要将其他单位的体检信息录入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管理。
(四)健康信息管理。各体检单位要以健康体检为契机,完善修正居民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同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更新参检人员健康状况、生活方式,同时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工作,按“两卡制”要求上传体检数据,已完善体检数据上传环节的医疗机构将体检数据上传至公卫平台,未联通的医疗机构需要手工录入体检数据,并上传辅助检查照片附件,上传数据一定要真实有效完整,注意时间逻辑关系(体检日期、录入日期、体检报告单日期)。手工录入工作11月底全部完成。
(五)体检结果反馈。各参检单位要在体检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反馈单》反馈给参检人员。并给予合理的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增加参检人员的获得感,区卫健委将随机电话回访参检人员,体检反馈单到位情况将做为年终考核依据。
五、体检时间
各医疗卫生机构需在10月底前完成所有体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筹实施家庭医生履约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慢病健康体检及家庭医生履约服务工作统筹谋划,把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本着高效、真实、全面、群众满意的原则,在开展慢病健康体检时一并开展有偿服务包服务项目。结合发放体检反馈单开展上门巡诊工作,确保两项工作齐头并进。
2、强化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效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健康体检工作管理,要保障体检质量和实施效果,高度重视体格检查部分,真实准确更新健康数据。通过此次体检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的,要及时纳入慢病管理,发现可疑的肿瘤、慢性病、传染病等疾病,要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诊治并跟踪处理结果。发现B超、心电图有异常的,要出具完整的报告单,医生签名要完整清晰,保障目标人群的应得权益。要提高慢病健康体检及家庭医生履约服务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提高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铜陵市郊区2024年健康体检及管理结果反馈表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