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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023829E/202312-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铜陵市郊区2023年郊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有效性: 有效
【新闻发布会解读】铜陵市郊区2023年郊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08 11:57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发布时间:2023128日 上午1145

发布地点:郊区政府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主持人 : 郊区区委宣传部新闻发布负责人 杨纲要

发布人:郊区农业农村局 江轶群

 主持人: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区农业农村局新闻发言人江轶群同志向大家通报我区2023年郊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下面,请江轶群同志就2023年郊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通报。

江轶群: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就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做一简要通报。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三个一批”项目为抓手,多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第二财政作用,优化乡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共同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10月底,全区7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入3693.5万元、村均50.6万元,经营收益2638.1万元、村均36.1万元;经营性收入、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分别为22个、18个,6个村现金分红金额634.43万元,村均现金分红105.74万元;63个村福利分红108.4万元,村均福利分红1.72万元,扣除经营成本,年度总体目标为全区经营性收入、经营收益增幅均不低于15%,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不少于26,2022年新增4个,占比41.9%。其中,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不少于7个;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不少于22个。年经营性收入12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乡镇办同步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发展集体经济各项工作。乡镇办、村两级书记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

(二)谋划方案部署。印制下发《郊区2023年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工作,储备一批有产业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坚持项目动态管理,对已不具备建设条件、不符合镇域产业发展规划、不具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及时从项目库中移除,并组织新入库项目申报。

(三)产权改革赋能。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清产核资年度数据填报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72540.82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12237.85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54.54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47.27万亩。

(四)建立长效机制。除建立领导联系包保机制、定期工作调度以外,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项机制。

一是投入机制。利用中央及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市“三个一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实施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4个,扶持标准为50万元/村,投入专项资金700万元,努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2023年又整合巩固脱贫攻坚财政衔接补助资金3347万元,投资新建“申耕园二期”、“环保绿色纸塑模包装”、“有机地标数字农农业产业园二期”和“乡村振兴油茶基地”等项目,预计促进村集体经济年增收200.82万元,村均收益4.46万元(主要涉及我区老洲、陈瑶湖和周潭3个镇45个村)。

是激励机制。出台《铜陵市郊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挂钩机制,扎实推进“基本报酬+履职绩效+创收绩效”的村干部报酬发放新模式,及时规范落实村干部创收绩效奖励,让村干部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激励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是监管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郊农〔202311号),采取8个乡镇办互查方式共对31个村进行专项检查。对开展中发现的农村财务专项检查和审计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财务审批和收支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三、主要路径

目前,我区集体经济主要发展路径,总结归纳如下:

(一)盘活存量资产。认真组织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清理,对显失公平的经济合同在不违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或解除合同或修订完善;对累积拖欠的合同收入要积极组织清收,对拒不上缴积欠合同收入应当及时终止合同,收回资源、资产,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公开方式(招标、拍卖)重新对外发包或出租。

(二)支持承接公益性项目。按照《关于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郊农工办〔202221号)及其实施细则,通过简易程序将美丽乡村管护、河道清障、河道清淤、农村简易公路等项目交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

(三)因地制宜选择发展项目。立足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围绕铜陵白姜、鲈鱼、瓜蒌子、山核桃等产业发展特色产业经济,依托园区、厂矿企业围绕物业经营、物业服务等路径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及时更新、动态调整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积极组织申报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强化项目财务管理,确保当年扶持项目能及时落地生效。

(四)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制定《郊区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强村富民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提升、三年示范”的总体思路,2023年在全区20%左右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选树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公益性项目。

(五)推行账务分设工作。按照《郊区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核算实施方案》要求,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完成分账核算工作。

(六)释放集体经济发展红利。探索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现金分红同步增长机制、现金分红推动机制,让越来越多的成员既看到集体资产,又享受到改革红利,充分激发群众关心和参与集体经营管理热情,进一步增强集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原则上,要求经营性收益达到50万元强村目标的村均要分红,具体分红比例及金额由乡镇办,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决定。

四、存在问题

(一)村集体项目收益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中,少数村实施项目的年收益与投资的扶持资金和固定资产折旧数相比较低。

(二)财务核算不准确。已进行账务分设的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将应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经营性收支列入村委会进行财务核算,造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减少。

五、下一步安排

(一)多措并举促进增收。抓住“全市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村集体实现强村富民”的机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多种模式的合作社,用好用活《郊区关于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道路建设及日常管理养护、塘坝沟渠清淤扩挖”等公益性项目,拓宽增收渠道,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另外,通过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大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链招引力度,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增收。

(二)加快村社分账核算。增加乡镇“三资”代理机构人员,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核算,严格贯彻落实各项“三资”管理制度。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抓好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的同时,完成好年度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审计工作,并抓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立行立改,持续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四)认真开展合同清理。指导和督促各村,对显失公平的经济合同,在不违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或解除合同,或修订完善合同;对累积拖欠的合同收入积极组织清收,对拒不上缴积欠合同收入应及时终止合同和收回资源资产,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公开的方式(招标、拍卖等)重新对外发包或出租。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