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实施意见》的出台有什么样的背景意义?
背景
中央有要求: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部署,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上级有部署:
2022年12月,省农业农村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经〔2022〕182号)。
2023年4月,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铜陵是财政局、铜陵市乡村振兴局印发《铜陵市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铜农经〔2023〕1号)。
铜陵郊区有需求:
农村集体经济是铜陵郊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乡村社会治理、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发挥着重要的第二财政作用。但受经济下行影响,我区集体经济考核全省排名落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途径迫在眉睫。
意义
《意见》的出台,全面回答了我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中重点工作是什么、如何做好过程管控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稳步发展,有利于城乡间、地区间更加均衡发展和形成更加紧密的联农带农惠农机制。既是对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又是对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部署,指明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径”,将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02《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目标任务?
从任务设定来看
体现了我区在新阶段新形势下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总体思路:在做好组织保障的同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行监督管理、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稳步发展。
从目标设定来看
体现了“固改革成果 促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努力构建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03在成果巩固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巩固提升集体资产管理成果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要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规范管理体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年检、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开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巩固提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基层涉农项目建设,对各级政府投资建设、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涉农项目工程,可交由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对村域环卫、水利、道路、林业等公共资源管护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
指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生产托管、组织协调等服务。针对有需求且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设立公司法人、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经营活动,探索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有效分离机制。
按照《铜陵市郊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规定程序,常态化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删除、更新工作,保障成员权益。
巩固提升基层集体经济发展实践成果
围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收益权权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开展集体资产收益权抵押担保、继承、有偿退出等试点。
开展“三变”改革创新。选择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或村积极申报开展村集体公共空间清理试点,重点集中清理、盘活集体机动地、“四荒地”、闲置水面,以及零散地等长期被无偿占用或低价使用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
积极申报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建立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04在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运行监督方面有哪些解决方案?
管理机制方面
牵头修改完善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指导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收益分配、财务公开、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继续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接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开展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下属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控股、参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要制定或参与制定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章程,派驻理事、监事或会计人员参与经营决策和监督管理。
加强对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体资产运营监管,积极探索村集体组织与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合账或并表。
资产清查方面
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逐村清查核实各类集体资产,摸清资产现状、价值及利用情况等,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结果按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种类型分别记入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集体资产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明确集体资产权属。对于开展村庄撤并、建制调整的,稳妥做好集体资产衔接工作,不得因村庄撤并打乱原集体所有界限。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接近、各项权利落实到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按照相关程序结合实际稳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集体资产统筹管理探索。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方面
全面摸清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在账实相符基础上,及时移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注明资产原值、现值、资产现状及使用状态,结合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对于确权到村集体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要通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受益。
审计监督方面
每年选择若干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审计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重点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执行、集体资产运营以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力争五年一个轮回,推动审计工作常态化。
乡镇政府也要自行安排审计,重点审计对象为经济体量大项目工程多、集体债务多、土地征占用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报告同步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对审计发现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要及时整改;对审计发现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侵害集体成员权益行为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05如何指导基层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加大政策支持
统一谋划、统筹立项,实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类)及其他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有效叠加、资金集中投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做好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服务支撑,开展必要的规划指导、技术推广和产销对接等服务。此外,有效利用好信贷直通车、多种形式开办企业、拓宽金融融资渠道、普惠减费让利等优惠政策。
扩宽发展路径
盘活集体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资产,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一村一品”等发展模式,选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入点,做大做强铜陵白姜、鲈鱼、瓜蒌子、蔬菜等产业,探索“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抱团发展,突破各村单独发展面临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瓶颈制约,鼓励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建、村社结对等方式整合资金资源,统一开发项目,打通要素流通渠道实现联合发展。
健全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挂钩机制,扎实推进“基本报酬+履职绩效+创收绩效”的村干部报酬发放新模式,对集体收入增长成效明显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在招录乡镇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等方面优先考虑。
06明确了哪些组织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办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加大调研指导及宣传推介工作,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开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梳理总结基层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持续深化改革的良好工作氛围。
解读人:宋元周
解读部门: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62-289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