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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667906513P/202211-0002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郊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视频解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0
有效性: 有效
【视频解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2-11-10 16:23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文字解读

  近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印发《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在重点时段管住森林防火区的野外用火,是控制和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最为基础、最为根本的有效手段。在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禁火令》。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消防防火办法》。

  三、总体考虑和起草过程

  (一)总体考虑

  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发布郊区森林防火禁火令。

  (二)起草过程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铜陵市郊区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意见,形成了《铜陵市郊区森林防火禁火令(送审稿)》,按照规定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防火期限:明确了具体禁火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明确了6条禁火规定,即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禁火区域;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道路行驶车辆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烟头;严禁在非指定区域烧香、点烛、烧纸钱、烧灵屋、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严禁野外焚烧秸秆、炼山、烧灰积肥及其他野外生产性用火;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严禁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以及宣传警示标志。

  (四)工作责任:即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员巡查督促责任;当地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管理责任。

  (五)违规违法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三类处罚方式:一是行政处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治安处罚: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三是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创新举措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防火禁火令》结合郊区实际,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部署要求,提出了两个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两个“突出”上。

  (一)突出政治要求。主要体现在出台的时间节点上,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在国庆节前印发此份文件,是对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政治任务的有效回应。

  (二)突出郊区实际。主要体现在禁火期限上,科学研判了降水与历史同期对比,明确提出了为期7个月的森林防火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