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郊区铜山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郊区铜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7:41 来源:郊区铜山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铜山镇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持续健全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不断务实公开保障基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职责分工。为了加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铜山镇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务信息公开事物的责任部门,并由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铜山镇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了政务信息的重要性及细化工作措施,推进铜山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的开展。

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解读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依法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信息,立足实际,细化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事项“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布各类信息,层层审核把关发布的各类信息,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省市县文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并结合铜山镇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内容,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确保平台有效建设。

      (五)监督保障

      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依法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举一反三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且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分析解读《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1年,铜山镇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热点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公开力度不够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定期对政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筛选,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信息的时效率和规范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有效信息。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