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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县区(市)文件 主题分类: 生态环保 陈政 其他 其他
名称: 陈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瑶湖镇野生动物保护“卫士100”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09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陈瑶湖镇林业站 左天智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931008
陈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瑶湖镇野生动物保护“卫士100”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9 11:03 发布机构:郊区陈瑶湖镇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印发<郊区野生动物保护“卫士100”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郊林长办【2023】1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镇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促进野生动物资源可持续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12月,按照《关于印发<郊区野生动物保护“卫士100”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郊林长办【2023】13号)文件要求,陈瑶湖镇认真研究政策内容,结合我镇实际,提出我镇专项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12月,《方案》征求了食安办等部门及下辖15个村的相关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三)正式印发。2024年1月8日,以陈瑶湖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本方案自印发之日期施行。

  四、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方针,围绕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携带、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努力实现全镇范围内无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流通环节无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农贸市场无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家庭餐桌无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五无”目标。

  五、主要内容

  (一)收缴和清除辖区内利用网具、毒药、猎枪、诱捕器、无人机等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消除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

  (二)清查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农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

  (三)协助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以及经营、加工、储存、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协助查处各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协助打击违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六、创新举措

  (一)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镇各相关站所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同心协力抓好专项行动。林业站承担起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深入湖区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迷魂阵、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工具;食安办、市场所加强农贸市场和饭店、超市等场所的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有落实。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卫士100”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典型事件,坚决遏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活动。

  二是强化宣传有方式。利用巡逻车、QQ、微信等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重点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倡导广大群众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三是着重管理强巡查。充分发挥镇、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巡林护林范围内,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保护区域明确到人、划片包干,形成了无断档、无空当、无缺档网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动全镇群众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形成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陈瑶湖镇林业站

  解读人:左天智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2-29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