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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集中开展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的通知(皖教基〔2024〕9 号)、《关于集中开展铜陵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进一步做好2024—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皖教基〔2024〕9号),进一步规范郊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区教育局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4年7月初,区教育局责成教育科结合相关文件和郊区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集中开展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求。2024年7月18日召开由各中小学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反复修订,形成了《关于集中开展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会议审议。《关于集中开展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经7月26日区教育局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
(四)文件印发。2024年7月28日,区教育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郊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郊教〔2024〕73 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学规律,规范办学行为,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主要任务
《方案》实施主要分4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起至8月31日)。要求各校组织学习《办学规范》,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宣传本次专项治理和办学行为规范,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严格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校对照《办学规范》,找出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至区教育局。
第三阶段:全面督查问责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各学校开展专项督查,要根据发现问题、举报线索,通过多种形式,调查了解和核实掌握各种不规范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5月2日至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专班跟踪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学校追究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治理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个由局领导带队的专班,划片治理,认真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治理责任。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举报;三是纳入评价体系,严查违规行为。按照“有报必查、有错必究”的要求,严格进行核查,逐一落实。将《办学规范》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学校办学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七、下一步工作
按照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中小学严格落实规范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以严格的问责推动《办学规范》落地生根。
八、解读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人:教育科科长 方陶
咨询电话:0562-289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