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2024〕14号
关于印发《大通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大通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4年4月1日
大通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实现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平稳可控,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和农村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
二、组织机构
镇消委会成立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宇轩任组长,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汪海峰任副组长,镇各消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站,负责业务指导和承担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2.规范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镇直相关单位加强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三年行动期间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及管控责任。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任务分工,依法依规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环节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镇直相关单位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落实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镇直相关单位要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依职责落实)
3.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亳州“一镇一委一站”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模式,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大通公安派出所)
4.严格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持续深化社会单位“五实 N岗”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消防管理台账,在春节、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十五条”措施,形成“管理团队优化、岗位责任细化、培训演练实操、风险隐患上账”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积极推广示范单位创建经验。(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依职责落实)
(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5.落实风险研判机制。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范。每年要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依职责落实)
6.聚焦重点场所治理。要紧盯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学校、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占堵生命通道、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停用、损坏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居民小区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厂中厂”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火分隔、住人管控、火源管理、电源管理、疏散管理和应急处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落实消防设施维保资金来源,充分利用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消火栓无水等情况进行维修;紧盯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违规在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进入载人电梯、“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设置不合理、架空层与楼道、天井、门厅、竖井等未完全防火分隔的新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管控,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持续强化电动车使用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依职责落实)
7.强化分级分类排查。要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镇消防站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监督检查一次,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第三方社会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技术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依职责落实)
8.提升监管执法质效。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燃气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有效推动属地、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三)用足用好五大综合整治措施。
9.严格源头管控。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布局等要求,并同步推进实施。镇直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要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形成消防监管合力,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10.强化挂牌督办。完善镇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综合运用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依托安委会、消安委平台,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面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对整改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11.深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发布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信息,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镇直相关单位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
12.用好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
13.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要持续深化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依法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镇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协同配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能力建设:成为消防检查的社会化联动力量。(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
(四)实施城乡火灾防控四大筑基工程。
14.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15.强化自建房消防治理工程。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管理内容,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将生产经营和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治理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住人、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16.优化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工程。依托乡村振兴,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厕改、乡村垃圾清理、秸秆收集堆放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低设防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17.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更新改造统筹推进。鼓励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五)加快建设“能监测、会预警”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8.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融合历史数据和现实数据,构建火灾防控专题库,针对建筑、单位、城市、城市群、重点区域等不同维度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火灾风险评估,大力推动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建设,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火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4年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
(六)深化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演练。
19.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镇直相关单位重点组织企业参加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镇直相关单位重点组织企业参加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镇直相关单位重点组织企业参加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依职责分别落实)
20.深化重点培训。三年行动期间,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务求实效原则,分批组织各级分管消防工作负责同志、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培训。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重点讲授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安全检查方法、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方法、典型火灾案例分析等内容,着力培养行业监管的行家里手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白人”。(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21.规范全员培训。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三年内,分批组织单位所有员工开展“一懂三会”实操演练,提升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技能。(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
22.开展常态化演练。要督导指导社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细化应急疏散、紧急避难的措施、程序和方法,明确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承担任务人员及岗位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2025年,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面规范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全部按标准配备,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2026年,社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站)
(七)优化三类社会化消防宣传手段。
23.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五进”试点和消防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突出面向乡村地区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站)
24.加强火灾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产品,分场所、分媒介广泛发放、张贴、展播。(责任单位: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
25.深化先进典型培树。选拔优秀人才和对消防工作作出卓越贡献的社会人士参加全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定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加强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责任单位:镇直相关单位)
四、时间安排
自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经合社要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本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认真梳理7个方面25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要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安徽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铜陵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一批重点村、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示范建设试点,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镇消委会将定期通报各村居社区、经合社、镇直相关单位典型做法,并择优上报至区消安办。
(四)强化考核督导。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办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