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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财﹝2024﹞28号 签发人:陈良兵
关于2024年一季度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评情况的通报
郊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一季度县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评结果的通报》,现将我区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及扣分指标
一季度市对区考核评议总分100分,共7项评议指标。郊区得分94.9分,扣分指标2项,具体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告格式规范性。
二、存在问题及问题项目明细
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缺乏,代理机构责任心不强,采购文件审核不够全面,个别项目存在设定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需求不匹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公告公示内容不规范,影响供应商获取信息。一季度问题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具体表现
代理机构
扣分情况
1
铜山镇人民政府
铜山镇文明路3号楼除险加固项目
设定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需求不匹配
评审因素“企业业绩”打分项,要求供应商提供承担过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或施工内容中含有建筑物装饰装修的业绩,但是项目采购需求中未提及该项目有装修装饰内容。
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2
老洲镇人民政府
铜陵市郊区老洲镇源潭村元新中心村美丽乡村(道路畅通、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采购公告中最高限价与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最高限价不一致
采购公告中最高限价写的:166.11万元,须知前附表写的:1661132.21元。
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1
扣分总计
5.1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评议问题整改。聚焦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梳理本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准根源漏洞,补足短板弱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各单位是政府采购活动第一责任主体,在依法行使权力的同时更要增强责任意识,要因项目制宜,科学编制项目需求,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避免权力滥用选择不当,导致扣分进而影响营商环境考核。
(三)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区财政将按照《关于从严落实政府采购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郊财﹝2024﹞26号)文件内容,以更严的标准强化意向公开审批、项目文件审核、采购指标下达及信息公开公示抽查,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四)加强惩戒约束机制。各单位是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责任主体,应健全项目代理协议签订与惩戒机制,择优选择采购需求确定、交易文件编制、合同文本拟定等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的代理机构,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针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在营商环境季度评议中出现扣分的,原则上自通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该项目代理机构签订新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对当季度存在问题扣分占比50%以上的、连续两个季度造成扣分的,原则上自通报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与该项目代理机构签订新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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