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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3 发布日期: 2023-03-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6:44 发布机构:郊区审计局 字体:[ ]

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郊审委发〔2023〕1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  

 

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郊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围绕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不留盲区,既要聚焦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也要在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的同时安排拟离任领导干部的审计,抓住要害、精准发力,提高带动一般、服务全局的水平。

--坚持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贯通。既要坚持依规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审深审透,也要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区委巡察、公安司法及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形成监督闭环。

--坚持督促整改与促进长效相统一。既要全程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也要由表及里、由点及面、由此及彼,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和审计工作最高统领,持续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把上级要求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并转化为具体举措,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

(二)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权力运行。围绕“六稳”“六保”目标任务,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坚决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做到见人见事,推动规范用权。

(三)依法履职尽责,促进担当作为。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始终以理服人;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全面辩证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准确界定责任,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把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以审代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素养、宏观思维和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以过硬的审计成果和作风展现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三、项目安排

根据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本轮区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涉及包括乡镇办事处经开区普济圩社区国有企业在内的62个区单位。根据业务多少、项目数量及资金规模将以上单位分为三类实施审计监督,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类审计对象包括大通镇、老洲镇、陈瑶湖镇、周潭镇、铜山镇、桥南办、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委、城管执法局、征收中心、经开区、金诚集团共16个单位。每年度安排3个以上单位,由区审计局对其主要领导干部直接实施审计。以上单位原则上五年至少轮审一遍,做到审计全覆盖。

(二)二类审计对象包括灰河乡、安铜办普济圩社区、文明办公共服务中心等18个单位。每年度抽取1-2个单位,由区审计局对其主要领导干部直接实施审计。

(三)三类审计对象包括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档案馆、区总工会等28个单位。区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的安排对其主要领导开展直接审计或通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延伸审计等形式安排审计。

对乡镇办事处所属村(居)和经济合作社、教育局所属学校、卫健委所属乡镇卫生院、金诚集团下属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二级机构由相关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对其主要负责人定期安排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原则上五年轮审一遍。各相关单位应将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报送区审计局。区审计局根据需要对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进行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抓好经济责任审计与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等审计项目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强化审计机关和单位内审机构的联动协作,优化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资源整合,按照审计对象类别,采取直接审计、内部审计、延伸审计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相结合,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二)健全审计工作机制。围绕不同类型领导岗位履职特点,梳理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提示清单,发挥审计预警功能。加强联动审计、内部审计探索研究,并将其组织实施及审计成效等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前移项目复核和审理关口,切实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三)狠抓审计整改落实。通过区委综合考核、区政府目管理综合考核、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落实审计整改领导、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开展审计整改调度、回访、抽查、通报等工作,抓好审计整改“两个清单”的督促报送和审核把关工作,对问题突出和屡查屡犯的,对消极整改、虚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积极推动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深度挖掘,主动反映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在服务改革上提出建议,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完善相关领域制度机制。

 

附件:郊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表

 

 

 

 

 

 

附件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一类单位:

二类单位:

1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

乡镇人民政府

1

铜陵市郊区灰河乡

乡镇人民政府

2

铜陵市郊区老洲镇

乡镇人民政府

2

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

办事处

3

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

乡镇人民政府

3

铜陵市郊区普济圩社区

区直管社区

4

铜陵市郊区周潭镇

乡镇人民政府

4

铜陵市郊区文明办

区直机关

5

铜陵市郊区铜山镇

乡镇人民政府

5

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直机关

6

铜陵市郊区桥南办事处

办事处

6

铜陵市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区直机关

7

铜陵市郊区教育局

区直机关

7

铜陵市郊区司法局

区直机关

8

铜陵市郊区民政局

区直机关

8

铜陵市郊区财政局

区直机关

9

铜陵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直机关

9

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直机关

10

铜陵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区直机关

10

铜陵市郊区交通运输局

区直机关

11

铜陵市郊区水利局

区直机关

11

铜陵市郊区商务局

区直机关

12

铜陵市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直机关

12

铜陵市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区直机关

13

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区直机关

13

铜陵市郊区应急管理局

区直机关

14

铜陵市郊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事业单位

14

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直机关

15

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事业单位

15

铜陵市郊区医疗保障局

区直机关

16

铜陵市金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16

铜陵市郊区公共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7

铜陵市郊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8

铜陵大通古镇风景区管委会

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三类单位:

1

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

区直机关

15

铜陵市郊区总工会

群众团体

2

铜陵市郊区区委办公室(铜陵市郊区档案局)

区直机关

16

铜陵市郊区团区委

群众团体

3

铜陵市郊区区委组织部

区直机关

17

铜陵市郊区妇联

群众团体

4

铜陵市郊区区委宣传部

区直机关

18

铜陵市郊区残联

群众团体

5

铜陵市郊区区委统战部(铜陵市郊区宗教事务局)

区直机关

19

铜陵市郊区科学技术协会

群众团体

6

铜陵市郊区区委政法委

区直机关

20

铜陵市郊区工商联

群众团体

7

铜陵市郊区区委编办

区直机关

21

铜陵市郊区档案馆

事业单位

8

铜陵市郊区区直机关工委

区直机关

22

铜陵市郊区会计核算中心

事业单位

9

铜陵市郊区人大办公室

区直机关

23

铜陵市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事业单位

10

铜陵市郊区政协办办公室

区直机关

24

铜陵市郊区融媒体中心

事业单位

11

铜陵市郊区政府办公室

区直机关

25

铜陵市郊区数据资源中心

事业单位

12

铜陵市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直机关

26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政法机关

13

铜陵市郊区统计局

区直机关

27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政法机关

14

铜陵市郊区信访局

区直机关

28

铜陵市公安郊区分局

政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