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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07110636425536/202307-0009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征求《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15:34 来源: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征求《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起草了《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请于2023825日前书面反馈(加盖公章)至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胡清源

  话:0562-2896918

  箱:1025993801@qq.com

 

附件: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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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模式,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郊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原则

采取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属地为主、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的步骤和方式。通过全面推行四旁三包责任制,使郊区区域内市容、卫生、绿化等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市民、商户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努力形成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二、四旁三包内容标准

(一) 四旁三包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和居民小区等在其责任区范围内(前后左右四周),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度。

(二)内容及标准:

1、包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积尘、无积雪;做到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做到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做到建(构)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做到门窗、橱窗、牌匾、灯饰保持完好、整洁等。

2、包绿化:禁止损坏绿化及其设施;及时清理门前绿化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

3、包秩序:禁止乱晾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灯箱标牌、破坏道路、市政设施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劝说制止其他行为人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城市道路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责任分工和执法原则

(一)责任分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铜都大道、铜都大道三期、淮河南路、隆门路、铜港路及滨江大道等六条主干道沿线四旁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宣传、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签订责任书,张贴责任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各乡镇办和普济圩社区对建成区四旁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宣传、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签订责任书,张贴责任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四旁三包责任书要明确责任区域、标准及权利义务关系。在责任单位门前张贴责任牌,标明四旁三包的责任范围、责任人等事项。

四旁三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履行区域内有关责任和义务,对照标准做好自我管理,同时及时制止其责任区域内他人违反四旁三包规定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执法原则。对违反四旁三包规定的行为,区城管部门、各乡镇办和普济圩社区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履行四旁三包责任,安排相关负责人会同所属城管中队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阶段(202391-930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属地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沿街商铺、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建立台账,加强四旁三包宣传力度,下发《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告知书》。

(二)签订责任书、张贴责任牌阶段(2023101-1015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属地管理部门与辖区内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张贴责任牌。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1016-1031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属地管理部门对辖区内违反四旁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影响卫生、绿化、秩序等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达到市容管理相关标准。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3111日以后)。各级城管部门要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附:一、《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摸底调查表

二、《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告知书》

三、《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书》

四、“四旁三包”责任牌参照模板

 


附件一:

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摸底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单位(商铺)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注

 

 

 

 

 

 

 

 

 

 

 

 

 

 

 

 

 

 

 

 

 

 

 

 

 

 

 

 

 

 

 

 

 

 

 

 

 

 

 

 

 

 

 

 

 

 

 

 

 

 

 

 

 

 

 

 

 

 

 

 

 

 

 

 

 

 

 

 

 

 

 

 

 

 

 

 

 

 

 

 

 

 

 

 

 

 

 

 

 

 


附件二:

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告知书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模式,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郊区继续推行“四旁三包”责任制,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四旁三包”内容

(一)包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积尘、无积雪;做到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做到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做到建(构)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做到门窗、橱窗、牌匾、灯饰保持完好、整洁等。

(二)包绿化:禁止损坏绿化及其设施;及时清理门前绿化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

(三)包秩序:禁止乱晾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灯箱标牌、破坏道路、市政设施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劝说制止其他行为人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城市道路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并及时向辖区相关部门举报。

二、法律责任

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八项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责任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项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管理监督

城管部门将加强对“四旁三包”责任人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受理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对不履行责任的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履行责任;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三:

铜陵市郊区“四旁三包”责任书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模式,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铜陵市郊区将继续实行以“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四旁三包”责任制,现就实行“四旁三包”自包制度的有关问题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属地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四旁三包”工作。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道路两侧各单位签定“四旁三包”责任书。

二、本协议责任单位的“四旁三包”范围为该单位门前至路牙共      平方米,其中长       米,宽      米,左侧为墙脚外      米,右侧为墙脚外      米,后侧为墙脚外        米。

三、责任单位必须负责搞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扫和处理垃圾,铲除乱贴乱画,并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

四、责任单位必须负责管理四旁责任区的绿化,及时做好树木花草的养护工作。

五、“四旁三包”责任单位必须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好门前的秩序,并配合公安、市监和城管等部门随时纠正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四旁三包”责任单位和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属地各一份。责任单位和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字后即生效。

 

责任单位(签章):                      监督单位(签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四:

“四旁三包”责任牌模板















备注:各属地根据自身实际,填写管理单位名称,并制作责任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