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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909005M/202404-00031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郊区陈瑶湖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含陈瑶湖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含陈瑶湖镇)
发布时间:2024-04-02 09:30 来源:陈瑶湖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省财政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6号),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85万元。其中:枞阳县5947万元、义安区350万元、郊区1088万元,资金具体使用方向见附件。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至你县(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按照《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结合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集中支持培育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要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将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