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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安办〔2024〕13号
转发铜安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区经开区、各乡镇办,区安委会、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铜安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铜安办〔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自即日起到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请各级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广泛且有效的排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于7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区安委办、消委办。区安委办、消委办也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铜陵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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