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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0R21447/202303-0019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区住建局解读】关于对《铜陵市郊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建函〔2023〕59号
发布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有效
【部门解读】【区住建局解读】关于对《铜陵市郊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6 16:37 来源: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政策解读】郊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关于对《铜陵市郊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评议、乡镇办审核、区审批”程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二、实施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住建局高度重视《铜陵市郊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工作,《方案》是从2023年2月底开始着手起草,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铜陵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函〔2023〕5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对计划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并202336日通过区政府办公群,征求了区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区相关部门及灰河乡、大通镇铜山镇、老洲镇、周潭镇、陈瑶湖镇、安铜办等各乡镇办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于315日正式出台《铜陵市郊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7部分内容,分别是(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2023年目标任务保障对象补助标准保障方式和完成时限管理要求

以下简要介绍几点重要内容:

12023年目标任务

2023年铜陵市郊区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户,具体:大通镇7户、铜山镇3户、老洲镇26户、周潭镇3户、陈瑶湖镇6户。

2保障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此外,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办)审核、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具体补助标准为:(1)经鉴定属D级危房、实施拆旧建新,补助3万元/户;(2)无房户实施新建,补助3万元/户;(3)经鉴定属C级危房、实施修缮加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房屋修缮加固补助1.2万元/户,其他5类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修缮加固补助1万元/户。

4补助资金拨付方式

农户改造结束后,镇村要及时初验及申报,区住建部门会及时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如验收中发现改造房屋仍存在质量问题,将现场反馈给农户,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会再次组织验收。一定是要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通过验收的,由镇村将农户的一卡通账户等资料提交至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在竣工验收后的30日内,通过“一卡通”财政系统将专项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至农户账户。

、常见问题解读

1)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有修缮加固、重建、无房户新建等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必须采用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实际中如原址地基不适合建房,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

2)修缮加固的重点是什么?

修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旧有危房的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3)如何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有自建和统建两种方式,原则上由农户自建。只有当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时,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4)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方式有哪些好处?

从近些年实践看,自建能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主动进行质量监督,农户易接受。同时,可以利用质量合格的旧材料,降低建设成本。

5)农村危房改造能否跨村购买他人(安全)旧房?

考虑到土地政策,跨村购买不可以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农村危房改造是否可以采取房屋产权置换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可以在原住户和农村危房改造户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出面协调进行房屋产权置换。

7)房屋产权置换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置换的房屋必须是安全住房。其次置换房屋必须是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置换甲乙双方要签订购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购房价格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捺手印,村委会要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上进行签字盖章。另外,农户置换入住后,要将原危房进行拆除。

8)农村危房改造需要提升哪些功能?

农村危房改造要保障居住、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9)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基本要求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是为了保障贫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改造后房屋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合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10)在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中重点要防止哪些倾向?

既要防止降低建设标准,又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

11)活动板房等临时性用房建设能作为改造方式吗?

重建房屋应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不能以活动板房等临时用房作为改造方式。

12)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质量主体责任由谁负责?

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取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

 

解读人:村镇建设管理科   科长  王灿

咨询部门:铜陵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咨询电话:289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