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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拨付光伏收益资金的报告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光伏扶贫管理办法,我镇2023年10月至12月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共362964元,其中:到户(2016年和2017年)552户,每户582元,发电收益计321264元;3个贫困村,每村13900元,计41700元。现报告前来,请予以拨付,以便我镇及时打卡发放到户和拨付到村级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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