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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省环委会《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移交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清单的函》(安环委办〔2023〕35号)交办的“金元宝、董店变电所南侧无名砂石堆场露天堆放物料”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沿新大道北侧的金元宝堆场,大量易产生扬尘的砂岩覆盖不完全,部分车辆进出未冲洗,周边环境积尘明显。该堆场车辆冲洗废水未有效收集,经场外雨水沟直排外环境,造成水体浑浊。董店变电所南侧一无名砂石堆场,露天堆放大量砂石物料,并倾倒有混凝土废渣与生活垃圾,环境管理缺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郊区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金元宝堆场和董店变电所南侧无名砂石堆场进行取缔,清理堆放物料,现场恢复原状;
2.加强整治期间堆场环境管理,严格物料清理装卸过程管控,落实覆盖、洒水、车辆冲洗等抑尘降尘措施;
3.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堆场清理期间扬尘污染管控到位,完成物料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董店变电所南侧一无名砂石堆场,生活垃圾及混凝土废渣已委托第三方清除完毕,并在周边安装了围挡;砂石物料已全部清运完毕,恢复场地原貌。
2.金元宝堆场已完成物料清运,恢复场地原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2615161
电子邮箱: tlshwb@163.com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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