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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909005M/202506-00058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郊区陈瑶湖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4年城乡低保救助标准【继续沿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5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城乡低保救助标准【继续沿用】
发布时间:2025-06-05 09:30 来源:陈瑶湖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 722 元调至 773元。
  (一)城市低保月保障金额按人员类别补差执行;
  (二)农村低保月保障金额按人员类别分三档执行。按照城乡低保统筹增幅 7%予以调整的要求,A 类由 360 元调至 385元;B 类 320 元调至 343 元;C 类 280 元调至 300 元。对 A 类、B 类人员按本人低保补助金额的 30%20%增发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