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郊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项目费用减免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经开区,各乡镇办,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减负,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领域有关行政规费政策的通知》(建函〔2022〕240号)要求,现将《郊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费用减免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铜陵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陵市郊区财政局
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郊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费用减免
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
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规范我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费用减免行为,确保惠及企业,根据《铜陵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规定》(铜建审改办〔2022〕2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减免费用的建设项目为区发改委2023年1月1日以后立项备案的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郊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由社会投资或社会投资占主导的,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具体是指《关于调整铜陵市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建审改办〔2023〕10号)文件中规定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单跨不超过36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不涉及人员密集场所、不涉及生产储存装卸使用危险物品的新建、改建、扩建普通仓库或厂房附属仓库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减免费用包含工程岩土勘察费用、施工图审查费用、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权登记费等 5 项。
第四条 郊区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区)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内相关企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认定及费用减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相关费用减免工作的指导和落实。
第五条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费用减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审批质效,推动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岩土勘察费用及施工图审查费用。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涉及的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等第三方服务事项费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提供服务,不收取企业费用。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建设单位凭《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项目性质认定表》(见附件)直接到区住建局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委托服务,中介机构全程进行指导,费用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直接支付,第三方服务机构已进场或完成服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经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代为缴纳,不得由建设单位承担。
2.双方对委托业务进行确认,签订委托任务书,明确委托服务内容、工作量、任务期限,中介机构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任务,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或成果文件。
(二)人防易地建设费。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 号),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申报单位提交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登录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即可,相关审批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核。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 号)和《关于印发规范市本级建设项目行政规费减免缓的意见的通知》(财非税〔2020〕9号)文件规定减免范围的,直接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工程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开发园区工业性用地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建设单位或所在地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上缴财政后,由同级受益财政以财政补助方式予以解决。对不符合上述直接减免、财政补助政策的建设项目,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项目所在地乡镇办或园区代为缴纳,不得由建设单位承担。
1.征收方式。园区或乡镇政府安排代缴,项目单位与代缴单位签订代缴委托书后,由代缴单位按照区住建局核定的金额(铜陵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清”认定表)足额缴纳。
2.财政补助方式。项目所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园区或乡镇政府财政以财政补助方式全额予以解决。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入库后,项目单位提交财政补助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园区或乡镇政府提供制式格式),会签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代缴单位。
(四)不动产权登记费。根据《关于免收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费等事项的通知》(铜自然资规〔2022〕180号)文件精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无需缴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予以办理。
(五)免收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相关费用。免收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挖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区住建局不再收取施工保证金、绿化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六)资金来源保障。上述代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第三方服务政府采购费用全部由区经开区和乡镇政府承担,区经开区设立专项资金池,所有费用从专项资金池统一支付,区财政局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代缴费用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第六条 对我区享受费用减免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和协作,配合市直部门对该项目做好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联合验收(竣工备案)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凡已享受费用减免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原批准项目功能、用途进行建设和使用。在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减费理由、功能、用途等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主动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防动员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费用减免情况进行重新核定。对随意改变功能用途,隐瞒不报,形成事实上故意逃费行为的,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缴全部减免费用。
第八条 建设项目所减免的费用金额及相关申报审批材料,各部门要逐项统计,建立减免台账,做好资料归档。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性质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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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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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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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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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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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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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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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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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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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内总建筑 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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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建筑面 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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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建筑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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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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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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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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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乡镇、园区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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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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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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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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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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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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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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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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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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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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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岩土勘察及施工图审查费用减免办理指南
申报材料:1.项目性质认定表、2.委托中介合同、3.费用支付发票或代缴凭证
审批流程:









附件3
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办理指南
申报材料:1.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申请表、2.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图
审批流程:







附件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减免办理指南
申报材料:1.情况说明、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审批流程:









附件5
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办理指南
申报材料:工业类项目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审批流程:







附件5-1
工业类项目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本公司(企业)郑重承诺:
本公司(企业)属于工业类项目。根据《关于免收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费等事项的通知》(铜自然资规〔2022〕180号)文件规定,申请免缴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本公司(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本公司(企业)将全额补缴免缴的不动产登记费,自愿承担由虚假承诺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的失信惩戒。
公司(企业)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