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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步骤及需提供材料:
1、第一阶段(材料受理,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临时救助一般按照本人(或本户)申请,村级受理、镇级审核,申请对象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个人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人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共同生活人员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2、若无问题进入第二阶段入户调查:填写临时救助入户调查表(需两人签字)、申请人困难或重病的证明材料(含残疾证、最近1年的医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大额费用单据等佐证材料原件);
3、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 天。
4、镇民政部门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按照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上报联审联批小组会议通过后进行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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