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住建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0711MB0R21447/202305-0005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郊区开展铜陵市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征求《郊区开展铜陵市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09 10:05 来源: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征求《郊区开展铜陵市创建无障碍建设

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58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2023年底铜陵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并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巩固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成果,我局拟定了《郊区开展铜陵市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5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局,并同步填写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联系人:吴志勤         联系电话:13955938650

 箱:2448005055@qq.com

 

 

附件:

1.郊区开展铜陵市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2.郊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 联络员名单

 

 

铜陵市郊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359日     



郊区开展铜陵市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58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对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新标准要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我区无障碍建设成果,确保2023年底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区标准并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道路通达率达100%,既有道路无障碍改造率达80%

    1.缘石坡道。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要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应进行坡化改造,且布局合理。

2.盲道。新建、扩建、改建的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等处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且与周边场所、建筑、人行天桥、地道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相衔接,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要求。

3.其他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已建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增设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安全岛应修建轮椅通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宜增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公共交通设施通达率达100%,既有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改造达标率达80%,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无障碍达标率达80%。

    1.城市新建公共交通设施。铁路旅客客运站、公共交通客运站、汽车长途客运站等交通建筑,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及中途站、铁路旅客站台、出租车候车区等交通站台,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无障碍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等技术要求。

2.已建公共交通设施。各类交通建筑、交通站台以及交通工具需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停车位、通道、厕所厕位应设置,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铁路旅客站台及公交车站等候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道和盲文站牌,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无障碍标志,铁路旅客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站台高度与车厢地板基本平齐。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轮椅席位若有应改造。       

3.公共交通工具。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适应残疾人的需要。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诚集团、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并符合《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2015)要求。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教体育、区住建局、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新建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既有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改造达标率达80%。

1.社区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应配备无障碍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2.新建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技术要求。

3.已建居住社区道路、绿地、配套公共设施无障碍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统一实施。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停车位、通道、厕位、标识、信息系统应设置,无障碍楼梯、电梯、盲道、厕所、低位服务设施、休息区若有应设置。

4.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无障碍进行改造,且布局合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停车位、通道、厕位、标识、无障碍信息系统应设置,无障碍楼梯、电梯、厕所若有应设置。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办)  

    (五)家庭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加快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水平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水平,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均达80%。主要改造内容为:根据需要,安装扶手(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改造室外坡道和室内坡化,设置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安装语音对讲门铃(或可视门铃、闪光门铃)、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浴凳及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六)公共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既有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达标率达80%。

1.新建的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要求。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商务局、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2.已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应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

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大中型商场、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应布局合理,政府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应全部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停车位、通道、楼梯、厕所、厕位、标识应设置,无障碍电梯、轮椅席位若有应设置,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政府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医院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局、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无障碍改造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通道、停车位、厕所、厕位、低位服务设施、休息区、标识、信息系统应设置,无障碍楼梯、电梯若有应设置,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宾馆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局、各乡镇办)

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通道、停车位、厕位、休息区、标识、信息系统及轮椅席位、低位服务设施及体育场馆无障碍浴室应设置,无障碍楼梯、电梯、厕所及文化建筑室内盲道若有应设置,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各乡镇办)

学校、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停车位、厕所、厕位、标识应设置,无障碍楼梯及电梯、信息系统及轮椅席位若有应设置。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教体局、各乡镇办)
    (七)公园绿地活动场地、广场。公共活动广场、交通集散广场等广场无障碍道路、出入口、通道、厕所、标识、信息系统及盲道、轮椅席位应设置,无障碍楼梯及电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休息区若有应设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附属绿地中的开放绿地、对公共开放的其它绿地等绿地无障碍道路、出入口、通道、厕所、标识、信息系统及轮椅席位应设置,无障碍楼梯、电梯、盲道、厕位、低位服务设施休息区若有应设置。具备条件的公园、A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区及大中型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图及无障碍设施位置图,公园绿地活动场地、广场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商务局、金诚集团、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八)城市公共厕所城市公共厕所无障碍道路、出入口、厕所、厕位、标识应设置,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要求,独立式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80%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金诚集团、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九)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

1. 新建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福利院、敬(养)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住宅、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训练中心、残疾人体训中心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特教教育建筑、康复中心和与康复有关的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技术要求。

2. 已建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福利院、敬(养)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住宅、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训练中心、残疾人体训中心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特教教育建筑、康复中心和与康复有关的建筑物无障碍应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无障碍道路、停车位、通道、厕所、厕位、浴室、休息区、标识、信息系统应设置,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无障碍楼梯、电梯、低位服务设施、休息区若有应设置。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残联、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

(十)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积极推进无障碍信息技术应用,引导电信运营商将信息无障碍纳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府网站、政务APP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达标率达80%,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覆盖率达80%。

1.无障碍网站。残疾人组织网站应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残联,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2.重要政府信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制作盲文版或有声版提供给公共图书馆,或采用无障碍网页技术发布到政府网站,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牵头单位:区残联,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3.电视台和影视类录像制品。区融媒体中心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配字幕,每周应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配备字幕。(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办)

4.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5.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行政机关和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金融、邮政、电信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应配置无障碍语音提示、信息屏幕、图文引导、听力辅助系统,同时在政府服务机构、窗口单位以及商业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盲文,为残疾人提供手语、字幕、语音等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

6.落实无障碍信息政策。基础电信企业应对持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各乡镇办)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3月底前)。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提交创建申请报告。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考评标准》,对照创建主要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无障碍设施应建未建、设施损毁、未能有效使用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应改尽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1日— 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巩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成果,区创建办根据创建评估和认定工作统一部署,编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的检查验收汇报材料及日程安排,各乡镇均需提供至少1个社区级能够体现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和特色的示范项目,2024年5月30前接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的评估,2024年6月30日前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的评估,2024年12月31日前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的认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陵市郊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建局、区残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场监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共服务中心、金诚集团、区残联、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日常具体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办负责落实属地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资金来源。对既有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涉及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各自负责;道路、桥梁、广场、公园、游园等城市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其改造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区、乡镇及有关单位积极筹措改造资金。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各单位和各界力量多渠道筹措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费用。

(三)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无障碍有关法规和规定,通过制作无障碍设施专题公益宣传片和广告,开辟宣传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和典型经验等形式,正确引导和普及无障碍知识,增强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行规范。 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凡进行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同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交通、公安、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健、邮政、电信、金融等部门要贯彻各行业相关无障碍规范和标准,负责落实本行业(系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残联、妇联等有关群众团体应主动参与对无障碍设施工程的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具体意见;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负责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已建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使用正常。

(五)开展技术指导。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组织有关建设、设计单位的专家组成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组,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的作用,对无障碍建设管理进行监督。卫健(老龄)、残联等部门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等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七)强化督促检查。由区无障碍创建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卫健(老龄办)、残联、妇联、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部分老年人、残疾人代表,对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对我区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重点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布局是否合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附件

1.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2.铜陵市郊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委宣传部: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公众对无障碍建设的认识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无障碍建设、管理、维护意识直新闻媒体开设无障碍建设宣传专栏专题,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我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的举措和成效,对违反无障碍建设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和讨论在电视节目中增加手语栏目和字幕组织实施媒体公益广告、专题片宣传,协助做好户外广告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明办:将无障碍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加强对文明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的检查、督促工作积极宣传、倡导保护无障碍设施的文明风尚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无障碍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的审批,负责组织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政府性投资计划。

教体局:将爱护无障碍设施纳入中、小学品德教育课程内容,在学生中形成尊老、助残的文明风尚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建设规范,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无障碍改造,使之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居民区健身活动场所的无障碍纳入开展“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试点工作考核验收体系,促进残疾人的广泛参与;新建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完备,设置坡道、盲道、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醒目显著位置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及轮椅席位。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公安局:在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道上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在停车场和道路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及标识,劝导、制止占用残疾人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打击破坏无障碍设施、标识的行为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民政局:切实抓好老年人福利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财政局:积极支持无障碍建设,为推进无障碍建设提供财政支撑和保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规定,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在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中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规定严格把关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房城乡局:落实无障碍建设与管理地方性政策规定。加强对新建的城市道路和民用建筑的设计图纸审查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负责管市政道路、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培训,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执行无障碍建设规范的意识,提高工作实施能力和水平。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交通运输局:将无障碍的要求贯彻到城市公交、客运场所,设置坡道、轮椅水平及垂直通道设施、低位售票口、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盲文公交站牌、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行进路线图及无障碍标志在公交车辆建立信息屏幕系统,运行无障碍公交车辆,提供方便残疾人乘车的装置及通道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结合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同步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商务局:在大型商场、超市、按规范要求建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行进路线图及无障碍标志设置低位服务窗口、在工作人员中开展手语培训、便于聋人的沟通、交流。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文旅局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建设的要求,在星级宾馆、店组织实施无障碍标工作,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行进路线及无障碍标志,设置低位服务窗口安装无障碍电梯、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在工作人员中开展手语培训、便于人的沟通、交流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卫健委: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等的无障碍需求,对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积极配合、协助、推动地方性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工作按照公共建筑无障碍建设的要求,对综合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场所进行规范的无障碍建设或改造,设置坡道、盲道、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在综合医院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醒目显著位置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应急局: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无障碍建设的要求,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无障碍设施。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对行政办公系统、宾馆、饭店及大型体育、文化、展览、影剧院等所升降电梯的安装、改造、更换进行无障碍技术把关,规范设置低位扶手、低位按钮及语音系统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城管执法局:将保障无障碍公厕建设、使用和维护纳入市容环卫管理考核在沿街网点、单位进行维护无障碍设施的宣传教育,制止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数据资源研发推广方便盲人、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开发或改造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落实电信、移动、联通、安广、邮政等单位网点实施轮椅通道、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等无障碍项目建设或改造做好本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展无障碍建设公益宣传在电视新、电视节目中加配字幕,在电视合开办手语节目、栏目

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审核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及电梯设备等必须设置无障碍设施项目招标过程中,应将项目是否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是否依据规范要求设计并经法定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作为招标的必要条件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金诚集团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及公共建筑工程中贯彻无障碍建设要求,规范施工组织对项目的无障碍设计审查,对缺少无障碍设计的项目提出设计变更意见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无障碍技术标准的培训,提高无障碍建设施工人员的水平,提高无障碍建设工程质量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残联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残疾人等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做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积极配合、协助、推动地方性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工作切实抓好老年人福利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对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宣传,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的形成对市残联网站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起示范作用做好本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各乡镇办、铜陵郊区经开区管委会:贯彻《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按无障碍建设城市的要求,制定政策、规划,落实保障措施,做好所辖范围内的道路、居民区、公园、行政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中小学校、社区工作服务场所、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场所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组织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引导、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落实好各银行网点的沟通协调工作,实施轮椅通道、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等无障碍项目建设或改造;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电话预约等无障碍信息服务,与有条件的银行沟通协调,确保应提供盲文标识、手语服务,24小时自助银行设置自助低位服务设施,做好辖区内该行业、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落实好与各邮政网点的协调工作,实施轮椅通道、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等无障碍项目建设和改造,做好辖区内该行业、系统办公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附件2

铜陵市郊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成立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5月份

住建局

残联

 

2

执行市住建局制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

9月底前

住建局

自规局

司法局

3

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9月底前

住建局

发改委

自规局

财政局

4

组织对全道路、公共交通、应急避难场所、居住社区及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园绿地活动场地及广场、城市公共厕所、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对照标准查找问题,进行规范化改造。

符合标准要求,11月底前

各相关成员单位

 

5

新建道路通达率达100%,既有道路无障碍改造达标率达80%。城市各级道路、城镇主要道路、步行街、旅游景点和城市景观带的周边道路的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道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过街音响设备设置符合标准规范。

新建(含在建)项目道路无障碍设施有特色,各道路建设(改造)单位至少有一个特殊项目,11月底前

住建局

自规局

金诚集团

各乡镇办

6

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既有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改造率达标率达80%,且布局合理。其中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社区内的人行道路、绿地、公共厕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均应符合无障碍要求。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有特色,各区均至少有一个特色项目,11月底前

住建局

自规局

金诚集团

各乡镇办

7

新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须安装无障碍电梯,配建必要的遮阳(雨)篷等设施。

长期

住建局

金诚集团

各乡镇办

8

推进家庭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均达100%

符合标准要求,11月底前

民政局

残联

各乡镇办

9

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既有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达标率达80%。办公、科研、教育、医疗、提育、文化、商业服务建筑,公共停车场(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等各类公共建筑内部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公共厕所、低位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改造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有特色,11月底前

住建局

各相关成员单位

10

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使用情况良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罚。

长期

各相关成员单位

 

11

建立无障碍建设社会监督队伍,开展无障碍建设知识宣传。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监督作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

9月底前

委宣传部

残联

住建局

 

12

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9月底前

住建局

残联

13

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组,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改造和特别环境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9月底前

住建局

自规局

14

加大电视手语节目的播出频率,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长期

委宣传部

住建局

残联

 

区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办

15

完善残疾人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符合标准要求,11月底前

数据资源局

残联

各乡镇办

16

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

长期

文旅局

各乡镇办

17

完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语音提示、信息屏幕、图文引导、听力辅助系统,在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盲文。

11月前并长期坚持

各相关成员单位

 

18

对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社会成员开展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达到80%以上,11月底前

残联

卫健委

各成员单位


 

附件2

郊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成员

 

 

 

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