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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982165W/202304-00013 组配分类: 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机构: 郊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郊区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郊区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15:36 来源:郊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郊医保20234号

 

关于组织开展郊区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工作实际,决定在范围内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二、活动时间

20234月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系统宣传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政策,展示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公布国家、省、市三级举报投诉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介绍解读举报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医保基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正反两方面典型例。广泛宣传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通报欺诈骗取医疗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交流经验做法,形成舆论震慑,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成果,城乡居民参府补贴政策、门诊共济等政策。通过宣传使广大参保群众更深刻地体会到医保集采政策福利,知晓到政府对个人参保的补贴,提高参保积极性,用好门诊共济政策,更有效发挥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的保障作用

四、 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各乡镇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抖平台多种新旧媒体宣传渠道和户外大屏、公路横幅宣传折页宣传载体,深入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展示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成绩,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提高公众知晓度与参与度,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二)社会宣传

1.各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街区等区域,作为宣传工作主阵地,通过在公共场所、业务办理窗口、公告栏或宣传资料取阅架等区域摆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并利用LED电子屏不间断循环播放宣传短片及宣传标语,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全方位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培训宣传

1.区医保局结合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工作,对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监管工作实务,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2.各乡镇办分别组织辖区内基金监管网格员开展于1次 学习讨论,指导网格员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在学懂弄通

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耐心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

3.各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内部医务工作者、医保从业人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或培训,重点学习培训新的医保协议内容及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同时结合学习培训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组织开展、不参与配合欺诈骗保,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五、 活动要求

(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各项宣传工作。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突出宣传重点,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主动融入和展示近年来本地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成果,通报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起到警示震慑效果。同时,确保每个时间节点、每个宣传主题、每个宣传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有度、有声有色。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乡镇办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有关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并于4月底前将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上报区医保局。(联系人:王晖,联系方式:0562-2890031)

 

                    铜陵市郊区医疗保障局

                    20234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