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郊医保〔2023〕4号
关于组织开展郊区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医保局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展示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公布国家、省、市三级举报投诉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介绍解读举报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广泛宣传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通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交流经验做法,形成舆论震慑,营造良好氛围。
(四)宣传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成果,城乡居民参保政府补贴政策、门诊共济等政策。通过宣传使广大参保群众更深刻地体会到医保集采政策福利,知晓到政府对个人参保的补贴力度,提高参保积极性,用好门诊共济政策,更有效发挥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的保障作用。
四、 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各乡镇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抖”平台等多种新旧媒体宣传渠道和户外大屏、公路横幅、宣传折页等宣传载体,深入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展示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成绩,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提高公众知晓度与参与度,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二)社会宣传
1.各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街区等区域,作为宣传工作主阵地,通过在公共场所、业务办理窗口、公告栏或宣传资料取阅架等区域摆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并利用LED电子屏不间断循环播放宣传短片及宣传标语等,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全方位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培训宣传
1.区医保局结合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工作,对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监管工作实务,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2.各乡镇办分别组织辖区内基金监管网格员开展于1次 学习讨论,指导网格员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在学懂弄通
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耐心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
3.各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内部医务工作者、医保从业人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或培训,重点学习培训新的医保协议内容及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同时结合学习培训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组织开展、不参与配合欺诈骗保,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五、 活动要求
(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各项宣传工作。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突出宣传重点,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主动融入和展示近年来本地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成果,通报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起到警示震慑效果。同时,确保每个时间节点、每个宣传主题、每个宣传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有度、有声有色。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乡镇办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有关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并于4月底前将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上报区医保局。(联系人:王晖,联系方式:0562-2890031)
铜陵市郊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