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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我市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4月12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2022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铜司[2022]13号)。现我就今年法援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决策背景: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法律援助给予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多次指示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强调“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法律援助的重视。2016年为了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法律保护,经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纳入省民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充分体现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关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将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法律服务的权利提升到了立法保护层面,表明了党和国家“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只有人民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党的合法执政地位才能得以确认,依法执政才能得以实行。法律援助行为以宪法和法律为武器,对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帮助,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依法治国的顺利实现。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党离不开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所在。只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不断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从全体人民利益一致,转向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存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倡导社会正义,营造社会公平。
二、政策依据: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安徽省2022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1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铜办发[2016]46号)文件规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起草过程:我局在学习研究《安徽省2022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并结合铜陵工作实际制订了《铜陵市2022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县区和市财政局的意见,在汇总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本意见。
五、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2022年度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80件,其中市直480件、枞阳县600件、铜官区600件、义安区350件、郊区250件。
六、工作举措:1、提高援助资金标准。推动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省以上和市县(区)按1:1分担,原则上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财政预算标准不低于1100元/件。2、强化管理。强化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管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七、保障措施:1、健全日常监管机制。2、健全质量监管机制。3、健全资金监管机制。4、规范经费拨款机制。
解读负责人:刘联合 铜陵市司法局局长
咨询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方式:581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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