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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6742120776/202112-00004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郊区灰河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30 11:24 来源:灰河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保障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郊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及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为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建设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分别位于郊区陈瑶湖镇花园村、普济村,灰河乡五洲村,老洲镇沙池村,大通镇新一村、民福社区,桥南办事处古圣社区境内。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面积为51.7637公顷,约776.5亩。

  三、工作时序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拟由郊区陈瑶湖镇、老洲镇、灰河乡,大通镇人民政府,桥南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郊区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郊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征收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郊区人民政府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1220日至20211231日)并在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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