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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郊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及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为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建设用地,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分别位于郊区陈瑶湖镇花园村、普济村,灰河乡五洲村,老洲镇沙池村,大通镇新一村、民福社区,桥南办事处古圣社区境内。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面积为51.7637公顷,约776.5亩。
三、工作时序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拟由郊区陈瑶湖镇、老洲镇、灰河乡,大通镇人民政府,桥南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郊区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郊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征收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郊区人民政府公告 。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并在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9日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doc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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