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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18025666/202305-00025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郊区周潭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5
有效性: 有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05 15:41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1110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645元调至674元。

以上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从20217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