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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4076268 75839B/202301-0003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发布时间:2023-01-26 11:20 来源: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562-2896771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郊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方式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