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32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30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3年中央及省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88万元(其中中央提前949万元,省级提前739万元)安排如下:
安排1468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其中中央资金安排918万元,省级资金安排55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安排2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安排31万元,省级资金安排189万元)用于就业创业补助项目,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